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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這樣還被人罵惡行傳千里?

以前領養過一隻狗  原養主是中正預校的一個老師
因為搬家到公寓 所以把狗送到學校的收容中心
學校的收容中心算是教學單位  不會對沒病的狗執行安樂死
也可以1個月花200元寄養
這位老師跟我說  只要求我一件事 就是不要讓他變成流浪狗
我跟老師說  除非牠想要去流浪 否則我不會讓他離家的
這位老師懂我的意思
後來我也搬家  狗就留在原來的房東那邊
這也是房東的要求 他們照顧的很好
在我還沒搬家前  狗狗就會有離家出去玩個一天的情況
都一定會回家
在我搬家後  狗狗出去玩的情況就變得更多了
有一次 狗狗還到我的新宿舍來  我要把牠留下來
但牠不要  又馬上回到以前的房東家去!

養貓或狗 如果可以不要拘束到牠們的行動 那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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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25.225.18.x 於 2010/11/17 21:32 發表


嗯,您避重就輕的澄清,對張小姐有失公允
需要我把張小姐在論壇上對你如何指使她去你家把她當做傭人的事貼上來嗎?
我度蜜月?還是我去教召?
我度蜜月那是她自己同意的,我去教召並沒有把貓交給她
她自己同意的,叫做「我指使她」?
我還每天打國際電話詢問貓的狀況,這叫做「我指使她」?
有失公允的到底是誰?

[ 本文章最後由 rickliu7 於 2010-11-17 21:54 編輯 ]

耶穌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引用 TOP

引用:
原文由 rickliu7 於 2010-11-17 21:41 發表


我度蜜月?還是我去教召?
我度蜜月那是她自己同意的,我去教召並沒有把貓交給她
她自己同意的,叫做「我指使她」?
我還每天打國際電話詢問貓的狀況,這叫做「我指使她」?
有失公允的到底是誰?
一,不管張小姐住什麼,你小舅子沒時間照顧,你也不應該這樣麻煩人家。把貓送去貓旅館,那裡會幫你把貓照顧的很好,也方便你去探視
二,你別忘了,張小姐跟你是同行,她並沒有週休二日。天天忙她中途的貓到三更半夜。
三,你太太懷孕,理當要順著她,胎教是很重要的。也不必要為了貓的事跟你岳父跪或跟你太太吵。只要把貓妥善的安排好,一切都很好談
四,你去教召託的中途,是張小姐幫你找的,賣的是她的面子,不是你的。請不要邀功。
五,張小姐住的環境沒有比你好,她一個人賺的也不比你多,但她要照顧十幾個生命的堅持卻是不可抺滅。
六,你有能力去蜜月,但卻無法支出幾百元帶雅雅去治病,拿出來說嘴,好意思嗎?
七,她為了怕你跟岳父爭吵,所以幫了你許多,現在你反過來說她同意的,就是應該的...真是不知恩圖報。
貓你領養了,是你的責任,不是她的。如果你的小孩寄親戚家幾天,天天打電話去詢問,是應該的,不是榮耀,也請不要邀功。
八,貓你領養走了,遇到困難是你該解決,而不是送養人有義務幫你想辦法。請問,你女兒長大了,跟別人發生爭執時,是你要想辦法解決還是有別人義務幫你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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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任何人希望因為貓而導置家庭破裂
也希望你能好好的照顧自己的家庭

想說的是
人的一生中必須面臨很多變數
也因此不會強人所難無理苛刻要求認養人
家人是最重要的,貓咪也是家裡的一份子
只是希望當你無法照顧好貓咪時,做好你該做的最後一件事
就是幫貓咪找到真心且有能力的人照顧他

事在人為
當初若是劉先生可以好好處理貓咪問題
且在論壇上把後備軍友俱樂部的長官們及認養人都塑造成你們覺得我們是爛人
事情就不會演變成今日這個局面
我也無需要在這裡解釋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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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25.225.12.x 於 2010-11-17 00:43 發表
管理公告:本則文章已遭管理員刪除!

TO 本則文章的路人~
管理員可以接受您在這篇裡的回應,但無法接受您以路人身份來指責本網站的軍友,
至少??最基本您也需附上您的暱稱,在這裡沒有暱稱的路人是沒資格發表 ...
是的,明白。
這裡是一言堂。

敬告︰

讓你這個路人,在此連說了幾帖,你還這麼說哩!

如果、你不修改,則恕本站無法接受路人,指責已經註冊軍友的貼文!

請自重!


[ 本文章最後由 浪花 於 2010-11-17 22:4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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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zzle_13579 金錢 +2 對對....千萬別用籠子.如果情況可以.最好也別用鍊子綁動物.--
除了那隻認養的以外
我家養的  通通是惡犬 不用鍊子行嗎?
如何兇惡  問問大膽砲兵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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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cccyt 於 2010-11-17 22:24 發表
grizzle_13579 金錢 +2 對對....千萬別用籠子.如果情況可以.最好也別用鍊子綁動物.--
除了那隻認養的以外
我家養的  通通是惡犬 不用鍊子行嗎?
如何兇惡  問問大膽砲兵就知道了!
應該不會太凶吧
11月13日當天,我還有看到活跳跳的大膽砲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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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cccyt 於 2010-11-17 22:24 發表
grizzle_13579 金錢 +2 對對....千萬別用籠子.如果情況可以.最好也別用鍊子綁動物.--
除了那隻認養的以外
我家養的  通通是惡犬 不用鍊子行嗎?
如何兇惡  問問大膽砲兵就知道了!
.........我那知你養的會是惡犬呢?

那你養的.就算情況不可以了啦.
具攻擊性的狗.還是管緊一點比較好.
像我家的皮皮.......雖然是中型犬(22公斤).不過卻是有沒膽的狗.
以前半夜常放它去工業區的無人經過的馬路那讓它自己玩.



我家那皮皮.卻常常被一隻不到一.二公斤的狗.追著四處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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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25.225.18.x 於 2010/11/17 22:02 發表


一,不管張小姐住什麼,你小舅子沒時間照顧,你也不應該這樣麻煩人家。把貓送去貓旅館,那裡會幫你把貓照顧的很好,也方便你去探視
二,你別忘了,張小姐跟你是同行,她並沒有週休二日。天天忙她中途的貓到三更半 ...
一,貓旅館你要幫我出錢嗎?家人主動提出願意幫忙照顧的好意,又是免費,換成是閣下,您會拒絕嗎?還是您認為我月入數十萬,可以經的起每個月幾千元的貓旅館住宿費?
二,張小姐是助理,有沒有週休二日我不知道,但她比我早下班是事實。而且她單身,我有家庭,她忙到幾點是她自己心甘情願,但我必須對我的家庭負責。
三,我順著我太太就變成我背叛貓,當初提親時我岳父提出的第一個要求就是不能養貓,但我堅持整整兩年,直到被發現並且被威脅才不得不放棄。
四,我總共教召兩次,第一次的確是張小姐幫我找的,而且我在那裡待了快兩小時,還幫雅雅剪指甲,大家都有看到。我教召回來後雖然沒有錢答謝SWAM,但也帶了鳳山名產當作謝禮。第二次教召是我自己找的。
五,她住的絕對比我好,她的屋子比我家大(我家不到15坪),她家地板是磁磚(我家是用貼的地板),她家有電梯還有管理員,我家是27年老公寓,還得爬四層樓才能到家。她家隔間是磚牆,我家隔間是木板。她賺的也絕對比我現在多,我現在不在房仲業,改行製造業,一個月才兩萬三,又養小孩又養貓還得繳卡債,每天的伙食是三個饅頭充當早午餐+晚餐一個便當,但貓的乾糧我依舊堅持用ANF。她有比我難過?她至少還有你們這些正義使者幫她,誰來幫我?
六,97年底去蜜月的錢不是我出的,是我太太出的,當時我還沒被裁員。我98年九月就已被裁員,工作直到99年九月才穩定,請問我該以誰為重?
七,她幫了我蜜月那次跟第一次教召那次,那兩次都是她同意的,我打電話關心本來就是應該,因為我人雖在國外,但心繫著我的貓。還有呢?請說出來,我不記得還有第三次。幫我小舅子找貓那次不算,因為不是幫我。
八,我把張小姐當成朋友,請她幫忙出主意,幫我想辦法,你們認為是我要把責任推給她?

以上,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對你們而言我已是千古罪人,我沒有關係,現在只要我的貓過的好就好!

耶穌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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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煙斗 於 2010-11-17 22:29 發表


應該不會太凶吧
11月13日當天,我還有看到活跳跳的大膽砲兵呢
前一分鐘還乖乖的讓你摸摸
後一分鐘就咬你一口
你說兇不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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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cccyt 於 2010-11-17 22:36 發表

前一分鐘還乖乖的讓你摸摸
後一分鐘就咬你一口
你說兇不兇?
跟我老婆同一副德行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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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煙斗 於 2010-11-17 22:39 發表


跟我老婆同一副德行吔
是啊  都是母的
我家的公狗  不讓人摸的
但你拿起棍子  他就躲起來了
以前咬了我姪子幾口 那年他還不到3歲
(很突然的搶了牠口中的魚 讓人防範不及)
就這樣報復了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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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cccyt 於 2010-11-17 22:36 發表

前一分鐘還乖乖的讓你摸摸
後一分鐘就咬你一口
你說兇不兇?
不兇.
總比先咬你一口.
再讓你摸.好多了吧.

對了.cccyt你養這狗是來顧果園的嗎?
有用嗎?
養這種狗不可能顧你養殖用魚池吧?
你養狗是用生肉養嗎.
聽說這種養狗法.養出的狗會比較兇.
一般我們住市區.不太可能去養那麼兇的狗吧.
我家那皮皮是混血狗.混挪威納狗.不過個性很溫和沒見過它攻擊小動物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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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rizzle_13579 於 2010-11-17 22:45 發表



不兇.
總比先咬你一口.
再讓你摸.好多了吧.

對了.cccyt你養這狗是來顧果園的嗎?
有用嗎?
養這種狗不可能顧你養殖用魚池吧?
你養狗是用生肉養嗎.
聽說這種養狗法.養出的狗會比較兇.
一般我們住市區.不 ...
是看守農業設備和看家用的
都具有虎斑土狗的血統    難以管教 真傷腦筋
大多都吃飼料   有時吃剩飯
最喜歡的是小吳郭魚和餅乾
他們不太喜歡吃飼料  而且絕不吃雞肉口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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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25.225.18.x 於 2010-11-17 21:13 發表


當時領養時,是過著不錯的生活
當劉先生的太太懷孕時才被丟到陽台去自生自滅
因為雅雅不見了,張小姐才發貓原來跟原本的生活差十萬八千里
基於劉先生已不適養貓才帶回來
當時領養時有簽切結書,那是有法律效 ...
這個有什麼不同???
當初張小姐為什麼把自己的貓讓人認養???總有她自己不能養的理由吧!!只因養多??只好讓人認養??
而劉先生因太太懷孕...家人反對才不能養 讓給自己小舅子養...

你只認可能張小姐有讓人認養的理由?? 劉先生就不行嗎??
嫌最後第三手養的人養不好來怪第二任繼承者???
當初最先養該貓的張小姐又把貓帶回去的話....我要不要說..為甚麼一開始就把小貓讓別人養啦??
別人的苦衷就不是苦衷???
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25.225.18.x 於 2010-11-17 21:28 發表


以前的生活環境,貓可以自在的跑來跑去,是一件很棒的事
但在都市裡,車水馬龍,讓貓在馬路走來走去,只得有心理準備幫貓收屍

你朋友是個善心的人,把流浪狗照顧的好又給他們有地方可以玩耍
不過,討論的不 ...
奉勸愛養小動物的朋友們...沒讓貓.狗可快樂自由活動的環境的話..千萬不要亂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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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我那專養流浪狗的朋友...為狗的環境..也為了鄰居間的和諧..一共搬了兩次家都是貸款..只是個老師而以...
最後終於連老公的資產也投下去..為狗買了龍潭山上的土地..才真正找到安家之地!!
其中的曲折不足為外人道...就是愛狗..也沒從讓人認養過...養那麼多..就是養到底!!
全部自費..沒有搞任何募款!!

當從路邊撿回流浪狗第一件事..就是帶去獸醫那看病..並結紮....

[ 本文章最後由 輕鬆 於 2010-11-17 23:5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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