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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兵制招不到.....恢復徵兵制又說沒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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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Guest from 27.51.129.x 於 2013-04-16 11:12 發表
我覺得要跳脫台灣自己,多看看世界各國的例子,尤其是那些民主國家中比較成功的例子,來思考到底職業軍人是基於什麼原因才會願意當職業軍人?又是什麼因素讓職業軍人能真正把軍人當份他能全心投入的工作?

會這樣 ...
某些程度上,偶滿贊同這位路人大大的觀點 ─ 要跳脫台灣自己,多看看世界各國的例子。養兵千日,用於一時,看人家怎麼保有戰力,怎樣讓軍人警醒預備。敵人不只一個,今日的同盟,可能明天戰場相見。當然希望化干戈為玉帛,但請問都如此嗎?

再請問軍友們,難道我們不需要防備其他國家或恐怖份子的威脅攻擊嗎?要自廢武功,然後淚潸潸地找老美或老共求救嗎?不講別的,東沙、太平島不需要設防嗎?要讓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汶萊等週邊國家得來全不費工夫嗎?過去的單維思想,以致一個個小島和礁攤陸續被佔領,難道教訓還不夠嗎?哪個國家理會我們的什麼東海協議、南海主權擱置的?實力以及行動才是真的!

國防部跟那些朝野政客 ─ 對不起,偶不稱呼他們任何一位為政治家 ─ 眼光短淺,光放嘴砲,圖幾年執政的機會,為了選票提出政見,當選了也不見得執行、或兌現一堆不實際的選舉支票。募兵制就是這十幾年來產生的怪現象。小弟只有一句話回應:上下交相賊!

看到東沙、太平島志願役招募軍力嚴重不足,在下真的憂心。已經在其他版面po文了,此處再言,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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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ragon690 金錢 +2 我很贊同 !!! 2013-04-17 22:53

  • ter0939 金錢 +2 我很贊同 2013-04-17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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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看到東沙、太平島志願役招募軍力嚴重不足,在下真的憂心 xxxx

長官不用憂心... 現在的年輕人不想去東沙、太平島,沒關係我們後版組團去.
如果狗亡布同意付薪水給偶,我就來去外島當老藕阿.18趴就不用搖旗吶喊的說要給我,私下領現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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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san1240 於 2013-04-17 01:44 發表
xxx 看到東沙、太平島志願役招募軍力嚴重不足,在下真的憂心 xxxx

長官不用憂心... 現在的年輕人不想去東沙、太平島,沒關係我們後版組團去.
如果狗亡布同意付薪水給偶,我就來去外島當老藕阿.18趴就不用搖旗吶喊 ...
沒錯沒錯!看海的日子,有44K,加上外島津貼,又有18趴的話,保證募到一大票能征善戰的退伍軍友!

只是,現在號稱一切「依法辦理」:兵役法規定役畢五年內才可回役當志願兵,上兵生效日十年內或滿45歲就除役,還有一些哩哩臘臘的法令,修改還要「利委」們通過... 偶們LKK想要去當老芋ㄚ大概沒機會囉~~

看嘛,說著說著就被系統海扁了一頓!

[ 本文章最後由 上尉後勤兵 於 2013-04-17 11:22 編輯 ]

系統公告:發表文章不只會加金錢,也會••,您的摳摳少了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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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cwu 於 2013-04-15 22:44 發表
突發奇想. 若把從新入伍"老"官士兵依梯次組成一個連或營,體力雖然不如年輕人,但戰力和效率或許大可一拼.
CWU大,
依家父告知,民國47年砲戰時,
一般基層連隊約1/3以上三十多
歲數的班長。

戰場上老軍人戰力、冷靜能力,
薑是老的辣,的確,如您所言,
戰力未必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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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能盡如人意,難求全坦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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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支持恢復徵兵制,當兵也是美好回憶與學習。
政客請勿為選票,壞了國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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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外,號外!早就該這麼作了,到現在才頒布,想必是給「利委豬公」們和國防部高層一個下台階

募兵難 太平島服役擬加給2萬
http://tw.news.yahoo.com/%E5%8B% ... 0%AC-065400898.html

...海巡署南沙志願役士兵召募今年度仍然掛零,海巡署已向行政院呈遞海巡東南沙外島薪資加給調升案,爭取志願役官兵東沙島外島加給,由現行9790元調為1萬2000元;南沙太平島外島加給由1萬2360元調高為2萬元,重賞徵勇夫。若行政院核准,初入營到南沙服務的志願役二兵,月薪可達近5萬元,志願役少尉上看6萬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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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蜂火箭兵 金錢 +1 讚!讚!讚! 2013-05-25 15:10

  • 陸一特 金錢 +2 我去...就只混個飯吃;也可以! 2013-05-25 11:55

  • thejazzart 金錢 +1 讚!讚!讚!~~ 鎮守南疆該得高薪...腐爛的高官大減薪!!! 2013-05-25 04:07

  • sjim007 金錢 +5 我很贊同 2013-05-25 00:44

  • SkyBlue 金錢 +2 一個月十二萬給我,我自願去守島,看國防部願不願意!哈哈哈 2013-05-25 00:41

  • dragon690 金錢 +2 讚!讚!讚! 2013-05-25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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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上尉後勤兵 於 2013-05-25 00:02 發表
號外,號外!早就該這麼作了,到現在才頒布,想必是給「利委豬公」們和國防部高層一個下台階

募兵難 太平島服役擬加給2萬
http://tw.news.yahoo.com/%E5%8B% ... 5%A4%AA%E5%B9%B3%E5 ...
我個人覺得....
沒用....
問題不是在錢....
是心態....
現在社會普遍對軍警不友善...
政客三天兩頭就抓軍隊來當自己增加社會能見度的舞台....
有時為了選票討好民眾..更是枉顧國家安全跟利益...
而政黨相爭也搞出一堆有的沒的國家認同問題....
教育更是完全不教愛國.只教鑽營...
媒體也是常常近幾煽情的報壞不報好....連帶的讓民眾也對軍隊印象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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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陸一特 金錢 +2 讚!讚!讚! 2013-05-25 11:53

  • dragon690 金錢 +2 讚!讚!讚! 2013-05-25 02:46

  • SkyBlue 金錢 +3 我很贊同! 2013-05-25 01:03

168師砲兵670營砲一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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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阿桂 於 2013-04-17 22:24 發表

CWU大,
依家父告知,民國47年砲戰時,
一般基層連隊約1/3以上三十多
歲數的班長。

戰場上老軍人戰力、冷靜能力,
薑是老的辣,的確,如您所言,
戰力未必較差。
三十多歲是體力「開始」要走下坡時(但靠著訓練還有相當體能),但是經驗卻也累積到非常豐富的狀態
當兵和其他工作一樣,當得越久,懂得越多
不過當兵也和其他工作一樣,當得過久,銳氣盡失
所以老兵有好處,但老兵也不能太老
其實那些外省老軍人,正好證明募兵制比較有戰力,因為有足夠長的時間,體能、經驗能夠持續累積
不過很弔詭,當初外省老兵被「募」,多數不是自願的,真靠自願,只怕也沒那麼多人能用。
而現在現實中的台灣,靠募兵也一樣沒法募到這麼多人
可是靠徵兵,現在不可能有三年役期了,三年役期對台灣的經濟壓力也確實太重
但如果只有兩年役期,如同大家的普遍經驗,下部隊一年後才真的把狀況大概摸清楚了
兩年役期表示摸清楚狀況沒多久就要退伍了,其實一樣不利於戰力維持的
看我們有多少裝備負責人沒找到徒弟就退伍,就可明白這點了

所以,對台灣的役制,我反而有不同的想法:與其養二十萬役期一年不到或兩年的兵,不如養個十萬能至少服志願役四五年以上的兵。前者二十萬力量是空的,後者至少還有真正十萬兵力的能力。台灣的國防若只論靠自己的部分,靠的其實不是攻擊力,而是防禦力,或者說是嚇阻力比較正確。就是說,如果對岸打來,我們打是打不贏,所以嚴格來說也沒防禦力,但可以保證對岸打來要付出相當代價,讓對岸在打之前三思。假如是這樣的話,二十萬空的部隊,嚇阻力還不如十萬真有能力的部隊。
但是大家服役時都是國軍四五十萬規模的時代,我這話大家可能不能接受,覺得十萬怎麼夠?可是平心而論,因為少子化,現在不可能還有四五十萬部隊了,二十多萬可能是上限。但二十多萬力量空的部隊,又有什麼用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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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上尉後勤兵 於 2013-05-25 00:02 發表
號外,號外!早就該這麼作了,到現在才頒布,想必是給「利委豬公」們和國防部高層一個下台階

募兵難 太平島服役擬加給2萬
http://tw.news.yahoo.com/%E5%8B% ... 5%A4%AA%E5%B9%B3%E5 ...
政府單位要鄭重思考,募兵制度不順利,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是一定有的,可是能撐多久?
國防軍隊須要經費,那麼勞工百姓的飯碗及退休制度是否有整頓,那些高官公務員退休金方案及制度是否要修改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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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貓哥 金錢 +5 讚!讚!讚! 2013-06-16 21:03

  • thejazzart 金錢 +1 讚!讚!讚!~~ 非常贊同!!! 2013-05-26 03:51

  • buchman 金錢 +5 那是一定要的啦! 2013-05-25 22:31

  • SkyBlue 金錢 +2 以高官這種效能,薪資起碼要減42%! 2013-05-25 21:57

  • dragon690 金錢 +2 讚!讚!讚! 2013-05-25 19:17

  • 工蜂火箭兵 金錢 +1 2013-05-25 15:09

  • 1437搜索連 金錢 +1 讚!讚!讚! 2013-05-25 13:12

  • 陸一特 金錢 +1 精品文章 2013-05-25 11:52

  • 兵器連觀測兵 金錢 +5 我很贊同 2013-05-25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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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期縮短、募兵制...等等都是那些政客為了騙選票所想出來的手法,
役期縮短下,哪個兵會真正的想保衛國家,不到一年就回家吃自己,
變成能混就混,能躲就躲!
尤其現在的兵不能罵、不能打、不能操,
根本就不是在當兵,而是國防夏令營!

可是有人是否有想到一點,
服兵役是國民應盡的義務,這是憲法所規定的,
現在要改成募兵制,取消徵兵制,
那是否代表總統帶頭違憲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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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kyBlue 金錢 +3 這倒沒違憲,但是規劃跟執行作為與實施時間點沒一個對.......... 2013-05-27 16:36

  • dragon690 金錢 +2 2013-05-27 14:53

  • sjim007 金錢 +3 對耶..我都沒想到違憲的問題.... 2013-05-27 11:57

  • 兵器連觀測兵 金錢 +2 2013-05-27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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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搞所謂四月軍事訓練,就是因應憲法違憲的漏洞!
説到鑽法律漏洞,沒人比政府更在行!

四個月剛剛好,速成班!難堪的財政也剛好夠支付四個月薪俸!

看下屆哪個倒楣鬼來接爛攤子,台灣的政壇,從老李開始,流行交接爛攤子,反正我接的時候就是爛攤子!
下屆接我爛攤子,是剛剛好而已,苦的是老百姓,誰在乎?

外交行不行?不行!
國防行不行?不行!
內政行不行?不行!
經濟行不行?不行!
司法行不行?不行!

那到底哪一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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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昇哥 於 2013-05-27 11:32 發表
服兵役是國民應盡的義務,這是憲法所規定的,
現在要改成募兵制,取消徵兵制,
那是否代表總統帶頭違憲ㄋ? ...
受訓四個半月,只要有修兵役法,仍然是「依法」服兵役
所以,違憲倒是沒有
憲法規定國民要服兵役,但以前女生除了很少的志願役外,都沒服兵役
國民當然包含女生,但以前的總統也沒違憲
就是因為「依法」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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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也要看這個法有沒有違憲,只受四個月夏令營的爽爽兵基本上是沒什麼戰力也保護不了國家,
當過兵的也都知道怎樣子才叫合格的戰鬥兵員,立委會通過這個法也代表立委的專業有問題、思想
有問題、邏輯有問題、企圖有問題!明明問題就很嚴重但是當官的一票的人都說沒問題!!

那是誰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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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ragon690 金錢 +2 讚!讚!讚! 2013-05-27 14:53

  • 昇哥 金錢 +8 讚!讚!讚! 2013-05-27 14:41

  • 陸一特 金錢 +2 我很贊同!.....我們。 2013-05-27 12:53

  • buchman 金錢 +5 讚!讚!讚! 2013-05-27 12:52

能坐的時候就不要站著,能躺的時候就不要坐著。
把握每一個幸福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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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SkyBlue 於 2013-05-27 12:44 發表
依法也要看這個法有沒有違憲,只受四個月夏令營的爽爽兵基本上是沒什麼戰力也保護不了國家,
當過兵的也都知道怎樣子才叫合格的戰鬥兵員,立委會通過這個法也代表立委的專業有問題、思想
有問題、邏輯有問題、企圖 ...
但如果要這樣判斷有無違憲,那就沒有判準了
因為任何人也能說,以前兩年兵沒戰力,真正要有戰力要服役五年或二十年才有
然後據以質疑兩年兵那是立委有問題、思想有問題、邏輯有問題、企圖有問題等等

法律有沒有違憲,是不能用有沒有戰力當標準的,因為憲法並沒有規定「有戰力才合法」
憲法第二十條: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所謂法律,指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者,凡符合這個程序,就是合法
為何要以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就認為合法,是因為立法院是國會,代表的是民意
我們可以質疑立法院常與民意脫節,但是在沒法實施直接民主下,立法院的間接民主是目前被認可的遊戲規則
在遊戲規則更改之前,就得照遊戲規則來
要是每個人都可以說那個遊戲規則不對,我不要遵守
那麼理論上我也可以說我也不要服兵役,因為服兵役是對我人身自由權利的侵犯
國家當年要我當兩年兵侵犯我的權利,我要國家國賠
如果可以推翻遊戲規則不管,我這道理也是可以說得過去的

我要說的是:推翻了一切標準,最後就只會剩下虛無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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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大∼

照這麼說,憲法第十九條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但憲法並沒有規定「稅應該繳多少才算數」,
那是繳一塊錢也是有繳;繳100塊也是有繳,那每一個人只要繳一塊錢就好囉!?何必繳100塊錢?

再者,憲法是所有法源的母體,任何子法、附屬條文、規定、命令,都是依憲法為根基再依據現實環
境與實際現實加以詳細擬定或修定。憲法為大綱,自然不會有這麼多細項之律定,否則就不需要刑法
民法等法律了。換言之,人民會之所以知道其收入多少、要不要繳稅、繳多少稅,是以憲法為基礎所
產生之相關稅法細則律定為依據。

而在戰場上,陣亡的有新兵,更有老兵,不論其服役幾年!因此憲法所律定之人民有服兵役之義務,相
對國家在相關之國防兵役律法上,更要制定與保障人民服兵役時所受的訓練是足以保護國家土地人民生
命財產之安全,否則也是有違憲之嫌!
憲法制定開頭就明示: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 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
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

且憲法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難道役男就不該保障他的生存權、
工作權嗎?

只要是受過教育以及具有基本常識的成年人都可以清楚明白的知道與判斷四個月的兵役期間只能訓練出基本的
初級步槍兵,根本稱不上是合格的作戰兵員。更嚴格的來說,四個月120天的兵役期間扣掉每週休假2日四個月
32天後總共在營期間為88天,若這88天又遇重大災害還得出兵支援。所以這88天要完成步兵基礎體能訓練、單
兵基本教練、單兵射擊、攻擊武器裝備使用、保養、維護、故障排除、射擊基本教練、單兵近距離搏擊、單兵
掩護與隱蔽、單兵作戰戰法、伍作戰、班作戰、排作戰、步砲協同作戰、步砲裝協同作戰、三軍聯合支援作戰、
野外求生......等以上族繁不及備載!這麼多有的沒的戰技88天要完成訓練並分發至部隊開始服勤......請您以
身為部隊指揮官的角度來看,您認為您放不放心帶這些弟兄上戰場?您擔不擔心帶著他們上了戰場卻一個都帶不
回來?您怕不怕沒辦法向他們的父母親交待因為國家法律制定了不適宜的訓練讓他們沒命回家?

沒錯!所謂法律,指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者,凡符合這個程序,就是合法!立法院是國會,代表的是民意,立
法院通過的法律就認為是合法!但在臺灣的現實是什麼?臺灣的立法院是以個人政治前途與金權為考量而非以國
家前途安全來考量!他們嘴上所謂的民意都是少數人的民意或是鑽營取巧的民意!而這樣的遊戲規則不是全體國
民不願遵守,而是在諸多問題顯現之後竟然總統帶著國防官員一起胡鬧瞎搞!這樣的法請問是誰受益??

而人民的權利義務是對等的,你要權利之前是否該盡了你的義務?你要自由就是就是要用義務來換,你沒付出何
來權益?既是要付出又何來侵犯?立委近1/3都是服過兵役,更有人是志願役退伍,你說他們會不知道不清楚嗎?
上至總統府直轄下至國防內政通通無一不經過立法院質詢審議核定,難道他們是矇著眼摀著耳朵審嗎?顯然不是,
既然知道又清楚,訂這樣的法律不是有問題不然是什麼?明知道這樣會出問題還硬著頭皮審議通過不是有問題不
然是什麼?

還有,當年役期要檢討從兩年縮短為一年是因為高科技產業之人力需求所提出而檢討,但現在呢?這些高科技產
業還有多少存在臺灣?留在臺灣的這些高科技產業又申請了多少外勞?立法院通過的法真的沒問題!??

[ 本文章最後由 SkyBlue 於 2013-05-27 16:5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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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信署黑駕駛 金錢 +2 讚!讚!讚!我很贊同 ! 2013-05-28 21:49

  • 無座力參一 金錢 +6 2013-05-28 09:35

  • buchman 金錢 +5 讚!讚!讚! 2013-05-27 20:56

  • 金東師班長 金錢 +3 讚!讚!讚! 2013-05-27 19:24

  • 胤禛 金錢 +22 2013-05-27 18:00

  • 小輝 金錢 +26 我很贊同,我全梭了!! 2013-05-27 17:42

  • sjim007 金錢 +10 讚!讚!讚! 2013-05-27 17:27

  • t174819 金錢 +3 讚!讚!讚! 2013-05-27 16:48

  • 工蜂火箭兵 金錢 +1 2013-05-27 16:33

能坐的時候就不要站著,能躺的時候就不要坐著。
把握每一個幸福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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