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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旗蓋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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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呂ㄚ家 於 2010-07-21 23:08 發表

新兵車禍都蓋旗了
就別這麼計較給什麼服了
反正軍便服你留著也不能賣
還不是給徒弟核銷用...
不管是新兵還是老兵?都是一條年青的生命!

他的老父是榮民, 母親早跟人跑了, 就只剩下這一血脈, 怎會不令心酸!

老父年紀已老, 擔心百年以後, 沒人還記得他的孩子, 才央求能否把他送進忠烈祠!

我們可是專案跟總部申領新品的軍便服, 可不是從庫房內翻出那鹹菜般的陳年皺巴巴堪品的!

現在那老父不知是否還健在, 想到老父....心情不禁沈重了起來, 我們何其有幸平安退伍, 那老父?為國犧牲了青春的歲月, 離開了家鄉的父母, 來到海峽這一端, 還要面對喪子之痛?真的很難想像老父這些年來是怎麼走過來的!

陸軍步兵第234師支援指揮部本部連
補給軍官辦公室被服經理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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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陸軍背景的國防部長治軍確實積極嚴謹,絕非前數任爰例每週四處視導部隊精神講話、頒發慰問金、合影留念作作樣子,重要政策不分主從與深慮影響後果,一昧奉承上意與敷衍應付,自媒體報導所見,高部長履新就職後,嚴格要求發生軍紀(法)與失職案件單位,軍種司令二日內親赴單位主持檢討會,肇生意外傷亡事件,部長率軍種司令當日親自慰問,著有具體優良事蹟者,二日內部長親自召見表揚頒獎,這些作為不僅在整飭內部紀律提振軍隊形象,自另個角度來看,也是對國家社會負責的一種表現,因此有許多軍友不太認同的新訓小兵靈柩覆蓋國旗一事,其動機出發點約可自此見證;事實上「中華民國軍人禮節」內還有對因公殉職者治喪發「喪槍」的規定,許多年前幻象機墜海殉職飛行員喪禮中便曾實施,外界應不知此例,我想要強調的是,國軍各項法令、準則、規定已十分周延詳備,但卻常因主導執行者的怠惰不用心與疏忽,而產生差異不公情況,甚至招致外界質疑與不諒解,這方是真正問題與改正重點所在。
再舉一例,因淡水河防之重要性,十餘年前陸軍即已依國防部命令於空軍氣象聯隊營區進駐戰車部隊,同時建置次口徑靶場一座,並協調空軍辦理使用土地撥讓作業,後續計畫將氣象聯隊搬遷至台北衛戍區內既有控置營區,豈料除戰車部隊進駐以外的事項竟拖延至今年仍毫無進展,以致戰車部隊官兵仍住宿簡陋鐵皮組合屋,與同駐營區空軍單位生活環境對比差異太大,自部隊管理角度來看,這是會影響官兵心理情緒與衍生後遺的,長期以來竟無權責高層注意與要求限期完成,高部長四月間巡視後下令氣象聯隊二週內搬遷完畢,相關營產點交陸軍進駐部隊接收,雙方部隊不敢輕忽命令,各自迅速到達定位,生活設施完成改善,部隊任務與運作管理也未受影響,這不僅解決涉及兩個軍種間長期因怠惰與本位心態作祟衍生的管理問題,事實上也給予各軍種高層一個震撼性機會教育,多年來因諸多外來因素干擾,影響軍隊管理廢弛敷衍成習,實確有大刀斬蕀改革端正必要。
國軍不能被過度神話,任何負面事故不必刻意放大嘲諷,有過立即檢討改正,優良者也應給予公開表揚,因公殉難者則循依規定治喪撫恤,其他各種任務亦應比照辦理,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皆豎立遵守法令規定與貫徹命令共識,才能永續經營一支有為有守的紀律勁旅。

[ 本文章最後由 老皮 於 2010-07-22 16: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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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色夫 威望 +1 2010-07-22 12:25

  • 61C 威望 +3 好樣的大柱子!皮老您退伍不當高參也真是可 2010-07-22 12:04

態度:疾風知勁草 板蕩見忠誠
堅持:體能是戰力的根本.意志力是勝利的保証, 戰爭是意志力的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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