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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5 則發表於 2010-07-21 19:01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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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1947年制訂的《和平憲法》第9條之規定啦!! 所以不是軍啦!!
不能主動發動戰爭 只能躲在房間自衛啦!!
但是 戲法人人會變 這多年來訂了 恐怖對策特別措施法 海上保安廳修正法 自衛隊法修正案 週邊事態法
維持和平任務協力法..日本每一修這些法律 他們政壇自己會吵翻天.不過不干我們的事啦...《和平憲法》第9條之規定精神早已不在啦!!
數年前 開始要修和平憲法第9條想法...好讓隊變成軍!!
還是不干我們事啦!! 自衛隊本來就是軍隊阿!!
[ 本文章最後由 輕鬆 於 2010-07-21 19:55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