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chocho55 於 2011-03-21 20:31 發表
參謀總長裁掉這點我不太確定,但是我覺的副參謀總長可以裁,這根本沒什麼用,美軍是各軍種司令為聯席委員會的副參謀總長,不太清楚為什麼我們還要特別設一個副參謀總長,這樣是那個比較大,副參謀總長還是軍種司令, ...
我也贊同,參謀本部現在應該在實質上完全直屬國防部長、統合全軍策略的幕僚單位。
我猜會有副總長是因為參謀本部各聯參次長和總長之間必須要有一個統籌的角色,
另外,萬一總長暫時不能視事的時候可以由副總長兼執行官出任。
又為了軍種平衡,所以各軍種都佔一席副總長,最資深的那也兼任執行官,
然後又為了疏通晉升管道,所以副總長又可以變成軍種司令的儲備來源....
不過如果要學美國那樣,
美國參謀首長聯席會議主席 = 台灣參謀總長
美國各軍司令 = 台灣的副參謀總長 = 台灣各軍種司令
代表各軍種和參謀本部要更加結合,
那原本各軍種的參謀作業勢必也要精簡,
短期之內應該很難達成,但是這是應該要進行的方向!
目前先考慮把三席副總長改為一席,另外兩席拔掉,應該是可以的一個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