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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案若翻案 軍方將追究失職者

陳水扁與他的愛將陳肇敏、李天羽,都該對本案負責。

這案子早在江國慶尚未被槍斃前,許榮洲在台中就又犯案了,軍方那些人不是不知道,但他們不會認錯的。

等事證更明顯時,阿扁登基了,陳李兩大將軍也高昇了,江國慶屍骨已寒,翻案當然就更難了。

司法並不黑暗,因為有更黑暗的軍法,相形之下,司法光明多了。憲兵就夠扯了,這裡還有個更扯的反情報隊。

拜託大家別再罵狗官了,狗實在比官可愛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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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一陣子才發言...前一陣眾多軍友軍友炮轟廢死聯盟,認為廢死聯盟站在"壞人"的一方.

我是完全反對死刑的,原因只有一個: 全世界所有軍警都會刑求,甚至歐美先進也不例外,隨著DNA的發現,有些案例的確是刑求結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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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了這些狗x
但是
關他們比殺更讓他們害怕
無事找事
小事變大事
大事變死刑
這是很多條保防政一。二。三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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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還是會與 "廢死" 問題扯上,個人看法還是不能因噎廢食。因為問題不在 死刑 本身,而在那些叫屬下去執行 "屈打成招" 策略的 "官"。雖然死刑犯被錯打了之後無法補救,但就算是有誤的 "有期徒刑",即使賠了再多的國賠給 被冤枉者,那能換得回什麼嗎?  時間過了就不見了,青春同樣一去不返,蘇建和案的三人損失的黃金歲月用再多的金錢也換不回。或許以死刑與有期徒期做比較稍嫌不當,但問題是在於如何防止冤獄與冤死的發生,而不是就此廢了這些 法與罰。

而且個人認為一定要殺雞儆猴,如何重懲這些喪心病狂的 官?  讓後來的人 "盡可能" 不敢去犯相同的錯,或許這才是解決此一惡習的辦法吧!  否則,類似的事件不是第一件,應該也不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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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小瓜呆 於 2011-01-29 23:07 發表
陳水扁與他的愛將陳肇敏、李天羽,都該對本案負責。

這案子早在江國慶尚未被槍斃前,許榮洲在台中就又犯案了,軍方那些人不是不知道,但他們不會認錯的。

等事證更明顯時,阿扁登基了,陳李兩大將軍也高昇了, ...
這件冤案  政府免不了  要賠個幾千萬  這一定是跑不掉的  
重點是  又是要全民買單  

上級長官  限期破案  下面蝴蝶科  不具軍司法警察身分之人  屈打成招  製作筆錄  從頭到尾  違法
違法者  都還論功行賞  平步青雲  升官發財   這就是我國軍方  長期以來的陋習  
長官曰:  哪個地方  不死人  果然是  別人的小孩  死不完  
恭請  小瓜呆學長  彙整詳細資料  在(我那冤死的國軍弟兄)裡  讓版上軍友  更了解  這件慘案

好好一個青年  盡國民應盡的義務  去當兵  卻在沒有演習或戰爭的情況下  死在自己軍中的槍口下
如果  是我們的家人  相信沒人能夠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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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早看到新聞  就一直氣  憤怒到現在  
我不認識江國慶 也不認識他的家人

我只想  到底有多少這樣冤案   相信小瓜呆學長  比我更清楚
重點在於  公務員執行業務失職造成無辜民眾損害  國家賠償法案規定要予以補償
國家的錢哪來 ?  還不是靠稅收 罰款...等等
別人的兒子死不完   國家的錢花下去不用怕 ?   哪有這種道理?
是不是在國家賠償之後  公務機關要去向這些失職人員索賠 ?  法源在哪 ?
以國家體系機構 要去暫時查封失職人員的財產  防止脫產   太容易了   要不要做而已
不然  對我們乖乖繳稅的百姓  何以交代 ?

小時候 李師科搶銀行  卻錯抓了王迎先  刑求逼供  最後跳秀朗橋以死明志
那幾個不當刑求的刑警呢 ??  資料查ㄉ到  牠們被降 外調而已  有判刑嗎 ? 有賠錢嗎 ? 沒有

說回來  當時空總的那些反情報大隊軍官  政戰官 保防官  不管是刑求逼供的 威脅..等等
現在查到們當初違法失職  能怎樣 ? 法律關於這一塊  我是真的不了解
我想 應該退伍的一堆了吧  牠們也有恃無恐  反正我退了  也不求升遷  你能拿我怎樣
就算現在還在軍中的  頂多就是逼退而已  對吧   要把他們這些人退休俸 薪水追回來 ?  難矣
本人只針對那些失職軍官  並非侮辱所有軍官  還是有許多優秀軍官  為國家貢獻的

歷史上 會把你們的名字  永遠紀錄下來  你們草菅人命 害死無辜
從今天起 你們一輩子都會受到良心上譴責  日夜難眠 甚至禍延子孫
冤魂夜夜都會到你們夢裡  與你們相伴
也警惕後人  當以此為戒

158師473旅步四營兵器連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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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sniper 於 2011-01-29 23:28 發表
果然還是會與 "廢死" 問題扯上,個人看法還是不能因噎廢食。因為問題不在 死刑 本身,而在那些叫屬下去執行 "屈打成招" 策略的 "官"。雖然死刑犯被錯打了之後無法補救,但就算是有誤的 "有期徒刑",即使賠了再多的國 ...
跟諸位大大分享
這件事  應當不會  與廢死  問題扯上關係  重點是  與社會永久隔離的  模式
有的國家  採真正的  終身監禁  不能假釋  就是  關到死  
有的是  三振條款  也就是給犯罪人  兩到三次機會  三振出局  意指  也是終身監禁
差別  是在於  老百姓  還要供養  這些死性不改的社會敗類與人渣  
矯正機關  沒有好的配套措施  這些被判  終身監禁或者是無期徒刑的人  不該整天只讓他們在監獄裡
睡大頭覺  無所事事  應該更強制讓他們在監獄裡工作賺錢  負擔自己的伙食  跟賠償給被害人
想逃過一死  我不反對  但是  應該用他們的餘生  在金錢上  彌補  被他們殺害  或者是被姦殺的被害人及家屬  也不用全民  來養這群  社會敗類  
據我所知  受刑人在監獄裡  還是有在工作賺錢  但是  聽說實際所得很少  也沒有實際  補償給被害人
大多數的錢  去了哪  可能要請  有在監所服務過的軍友  說明  比較清楚

廢死團體的邏輯  我還是不太能夠理解  任意去剝奪別人生命的犯罪人  為何國家不能去剝奪任意殺人者的生命?  還是  依然驗證了我們那句台語的俗語:  別人的小孩  死不完

我希望  廢死團體  不要拿這次  江姓士兵  被屈打成招  誤判冤死的個案  又來大做文章  
這完全是兩碼子事情  其它罪證確鑿的重大案件  該死刑  還是要去執行  還給被害人及家屬  一個公道

故意殺人者死  強姦殺人者死  天公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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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文由 毛董 於 2011-01-30 02:02 發表
從一早看到新聞  就一直氣  憤怒到現在  
我不認識江國慶 也不認識他的家人

我只想  到底有多少這樣冤案   相信小瓜呆學長  比我更清楚
重點在於  公務員執行業務失職造成無辜民眾損害  國家賠償法案規 ... [/quote
沒錯  沒錯  說得好  冤魂夜夜相伴   因果終會輪迴
當年發生此案  又是一堆官僚標準作業程序  社會輿論壓力  高層"關切"  "指示"限期破案
江姓士兵  只是未通過測謊  就被認定是他做的  刑求逼供  
當年  只要是在偵訊筆錄上  有蓋上職名章的軍官  通通應該嚴辦  

當年  執行江姓士兵槍決的憲兵弟兄  我看  這幾天  心裡應該不好受吧
(不過  執行的憲兵弟兄  倒是比較無辜  在法律上  也是屬於善意的第三者  他們只是負責執行判決後的命令  不知情  也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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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瓜呆 於 2011-01-29 23:07 發表
陳水扁與他的愛將陳肇敏、李天羽,都該對本案負責。

這案子早在江國慶尚未被槍斃前,許榮洲在台中就又犯案了,軍方那些人不是不知道,但他們不會認錯的。

等事證更明顯時,阿扁登基了,陳李兩大將軍也高昇了, ...
這件事又關阿扁什麼鳥事?
嘴砲人人會打,凡事都要扯到政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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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  可憐  冤死者何孤  強行逼供.屈打成招.何人陳受得了.國賠何用 ?  

倒不如 加上  追升士官.   迎奉忠烈祠  追回辦案進升人員一切奉祿 真是國家一大齒辱

284師851旅6營2連  金門 南洋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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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了,72,3年李斯科案外案的王迎先命案,也是屈打成招。

[ 本文章最後由 無線報務 於 2011-01-30 05: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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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無線報務 於 2011-01-30 05:21 發表
我想起了,72,3年李斯科案外案的王迎先命案,也是屈打成招。
這一件  那就更扯了  由於是台灣史上  第一件搶劫銀行事件  懸賞高額獎金  因為一條類似的破棉被  
經人檢舉   警方  找上了  同為計程車司機的王先生  也是經過屈打成招  爾後王先生帶領警方  外出查贓及
犯案後   丟棄犯罪工具地點  於橋上  一躍而下  以死明志

過沒多久  有一夫婦檢舉  有某友人寄放大筆現金  要供其女兒日後念書學費之用  此人  正是李師科
之前  才宣布王先生  畏罪跳河自殺  標準的  一案兩破  現金是罪證確鑿  真正犯嫌  是李師科  無誤

後續  偵辦王先生部分  負責參與刑求與偵訊的幾位刑事局專案小組官警  全都遭到免職  法辦  
只有一人  棄保潛逃至國外  直到追訴期過後  才返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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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各位軍友大大報告

難辭其咎的  絕對是  當時的空軍作戰司令部  以及非法  違法參與偵辦的相關人員

江姓弟兄  當時為現役軍人身分  案發地  又位在軍事駐地之中  由軍方偵辦當然是沒有問題
但是  當時  該單位卻強力主導偵辦   並將  具有軍司法警察身分  又有鑑識能力的 憲兵調查單位  屏除在外
再由一群  沒有軍司法警察身分  未受過專業犯罪偵查  現場鑑識的政戰  反情報總隊人員  來偵辦

人家一個好好的家庭  就這樣  被一群  自以為是  穿著軍服的  劊子手  活生生  給毀了

女童沉冤未雪十幾年  江姓弟兄被刑求取供  草率頂替  抓去槍斃  其父親  也因終日為兒子申冤  奔波
憤恨難平  鬱鬱寡歡  後因中風  也已病逝  一個家庭  就這樣  被摧毀掉了

希望  這遲來的正義   會真正的  讓人看到  何謂正義?
賠錢  是其次的問題  重點是  誰願意  自己的家庭  遭到這樣的摧毀?

本來可以不用發生的悲劇  就在某些官僚心態的亂搞之下  一次  三條冤魂
終身俸?  優惠存款?   相信小弟我  一句話:  真的會有報應!

真的會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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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想知道: 這位號稱軍中柯南的柯仲慶, 在軍中總共辦了多少案子, 又有多少人被冤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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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61C 於 2011-01-30 07:42 發表
我比較想知道: 這位號稱軍中柯南的柯仲慶, 在軍中總共辦了多少案子, 又有多少人被冤枉了?  
小弟剛剛去奇摩首頁  輸入此位軍中科南的大名  搜尋相關訊息及採訪
看了看  小弟吐了一大灘的血  我決定要去看醫生了
直到現在  還不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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