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枉啊,阿德兄!警察因為開單,亂虧妹,已經被罵得臭頭了,這種非武器的軍品,真的跟警方無關啦
容小弟再跟各位報告一下!
其實,除了警察機關,還是有很多便衣查緝單位,每天在外面趴趴走
海巡署有機動查緝隊,地區憲兵有憲調組,此兩單位,在法律上,是絕對貨真價實的司法警察,可以發動偵查,實施逮捕
所以,一般民眾大概不了解,上述兩個單位,跟警方的刑警單位相同模式,也是便衣配槍,開偵防車或民車,接受檢察官
指揮調度,發動偵查,就是經檢舉,或者是線報,合法申請監聽,再向檢院申請搜索票,只要是法院開出來的搜索票,
是任何人都無法抗拒的,代表查緝人員,可以在有效時限內,至該處所,實施"大地震"....
重點來了,如果是檢察官指揮,比較單純,會協調指揮當地轄區警方,通常都是大型的槍械或者是毒品案,這就是各單位
在檢察官的指揮下,分工整合,共同偵辦,
如果是該單位自行發動偵查,未必會知會警方(有些怕洩密或者搶功),但在執行的過程中,他們常常容易造成糾紛或碰釘子!一般民眾對於海巡署在陸地上查案,不太能夠理解!亮出證件,民眾多半看不懂,搜索票,通常也只有被搜索的人
才看過!光是大樓管理員或保全,就不會讓他們上樓了!這時候,有很多存疑的當事人或保全,就會打電話報警,由制服警力到場協助!他們才可以順利的進行任務!
憲調單位由於身分太過敏感(軍人),所以近年來已經很少獨立在外辦案,通常都尋求合作管道,憲調會聯合警方前往
除了身分的敏感之外,主要也是怕被拿著掃把轟出去
據我所知,之前便衣憲調人員搜索軍品店的案子,因屬合法持有搜索票,都會由該單位主官行文或電請轄區派出所派制服警員到場協助!再不然就是憲調組的帶隊官直接先殺到派出所,說明來意,出示搜索票,由所長或副所長派1~2名警員陪同前往(到場後,通常也只是站在旁邊,無權插手)避免軍民糾紛及擾民的爭議與誤會!但~這不是所謂的憲警聯合
最後,多嘴的還是要酸一下下友軍憲調組,在搜索的過程中,有時候都會"內行人卻講外行話",亂嚇唬店家負責人,
再不就傻傻分不清楚,哪些是制式軍品,管制品,復刻品,亂亂搜,亂亂扣,明明是裝飾彈很容易分辨,也扣一堆!
其實,只要最後不要被搜到有殺傷力的械彈或現役管制的軍品,店家最後都沒事居多,倒楣的是,要跑法院,最後再去
領回被亂亂扣的軍品!有時候先移送了再說,反正內部績效,在數據上不要掛零,後續起不起訴,軍方比較不在乎!
總之,跟警察開單一樣!不得不!我可以憑良心講,絕對都是心不甘情不願的對民眾做這些事!
軍警.....在古時候,就是身上穿著寫有大大的"兵"或"卒"的那種!只是現在不用喊"威嗚"而已!小棋子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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