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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 國軍防毒面具被網拍

http://goods.ruten.com.tw/item/qa?21101315918035#qna

我仍然需要強調一次
這是因為當年警政單位辦理民防訓練
由軍方支援的正軍用防毒面具
要不是五都合併高雄縣警局遭裁併
這種管制品哪有可能合法釋出取得?
由於是古董
面具的雙臉頰部份有些表層龜裂紋
彈性膠皮帶經小心測試拉動
還有些許彈性
目視狀況,要戴到臉上應該還行
但無法保證
這次在高雄縣警局總倉當場只有約15個左右
裝在兩三個塑膠米袋內
一出價被古貨商搶光了! (2011-03-171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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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上網查的,合法的~~很多人大驚小怪
剛剛路人是我
忘了登錄,明人不做暗事~~
有本事叫條子聯合憲警抄了全省的軍用品店
很多你意想不到的東西都會出現
當年我當兵時就買過一顆M151 1/4T小車的引擎
要不要叫國防部也去查一查,當年軍品為何會流入市面
還是說我把當年的收據拿去國防部請錢
撥補不下來的東西還怪東西為什麼會流入市面
不檢討補給制度,還怪別人怎麼拿出去外面賣
無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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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robert 於 2011-03-26 20:26 發表
http://goods.ruten.com.tw/item/qa?21101315918035#qna

我仍然需要強調一次
這是因為當年警政單位辦理民防訓練
由軍方支援的正軍用防毒面具
要不是五都合併高雄縣警局遭裁併
這種管制品哪有可能合法釋出取得 ...
那樣就是紅色裝備啦!請附人令報賠 !
但我想不管是軍品或警用的都是國家財產,
都不應該出現私人交易買賣的情況!
即便它是報廢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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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弟兄,警方對一般軍品流出比較沒有興趣!這類型的案子通常都由一些無聊的人檢舉,警方受理後,也是經由
兩號的武代,轉回它們憲兵單位去查!因為,警方沒有資源跟能力來查辦這類型的案件!憲調組可能會對軍品比較
有興趣,畢竟,這真的是他們的業務職掌!他們應該都有派人專責在網路上注意吧!

不過,歷年來,警方倒是在查緝槍毒的行動裡,都常常意外的抄出軍中流出的械彈,在我印象所及,以六六火箭筒,
跟步槍彈較為常見!,去年分局的偵查隊有查獲到國軍制式閃光彈!反正,被查獲的人都會推給只有綽號的某某人,

贓證物送地檢入庫,就看檢方有無跟憲調聯繫,持續追查!要查,也只有憲調單位有辦法查,尤其是械彈,都有批號
追查其實不難,但是,因為事涉一堆高階軍官會被連帶處分,甚至下台!甚至判軍法(管理清查不實)
憲調也屬軍方單位,後續追查,大家可想而知,更別說,會有哪個單位出來認領流出的械彈!,通常不了了之!

回歸此防毒面具,賣家如果是聲稱骨董商從警察局收購而來,個人是比較存疑!通常警察局汰換,報廢,損壞的
各種裝備,都要造冊封存後,繳回!除了報廢警車,拆掉警示燈,警徽塗銷後,由警察局公開讓合法零件殺肉場來標!

我看了阿德軍友連結的那個拍賣網頁,該賣家賣得還不便宜,不過放心啦,非械彈軍品跟A片一樣,買的人無罪,
賣的人才有法律問題!比較慘的是單純想收藏的軍友,因為一旦物以稀為貴,價格都會被炒高!

我相信當初把六六火箭筒A出部隊的人,也只是單純的想占為己有,收藏而已!因為,到目前為止,還沒聽說,
黑道火拼,有人拿六六火箭筒出來轟的!因為,當你還沒拉開火箭筒時,對方隨便一支改造手槍,拉個滑套,火箭筒兵
當場就得躺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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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robert 於 2011-03-26 20:26 發表
http://goods.ruten.com.tw/item/qa?21101315918035#qna

我仍然需要強調一次
這是因為當年警政單位辦理民防訓練
由軍方支援的正軍用防毒面具
要不是五都合併高雄縣警局遭裁併
這種管制品哪有可能合法釋出取得 ...
冤枉啊,阿德兄!警察因為開單,亂虧妹,已經被罵得臭頭了,這種非武器的軍品,真的跟警方無關啦
容小弟再跟各位報告一下!

其實,除了警察機關,還是有很多便衣查緝單位,每天在外面趴趴走
海巡署有機動查緝隊,地區憲兵有憲調組,此兩單位,在法律上,是絕對貨真價實的司法警察,可以發動偵查,實施逮捕
所以,一般民眾大概不了解,上述兩個單位,跟警方的刑警單位相同模式,也是便衣配槍,開偵防車或民車,接受檢察官
指揮調度,發動偵查,就是經檢舉,或者是線報,合法申請監聽,再向檢院申請搜索票,只要是法院開出來的搜索票,
是任何人都無法抗拒的,代表查緝人員,可以在有效時限內,至該處所,實施"大地震"....

重點來了,如果是檢察官指揮,比較單純,會協調指揮當地轄區警方,通常都是大型的槍械或者是毒品案,這就是各單位
在檢察官的指揮下,分工整合,共同偵辦,

如果是該單位自行發動偵查,未必會知會警方(有些怕洩密或者搶功),但在執行的過程中,他們常常容易造成糾紛或碰釘子!一般民眾對於海巡署在陸地上查案,不太能夠理解!亮出證件,民眾多半看不懂,搜索票,通常也只有被搜索的人
才看過!光是大樓管理員或保全,就不會讓他們上樓了!這時候,有很多存疑的當事人或保全,就會打電話報警,由制服警力到場協助!他們才可以順利的進行任務!

憲調單位由於身分太過敏感(軍人),所以近年來已經很少獨立在外辦案,通常都尋求合作管道,憲調會聯合警方前往
除了身分的敏感之外,主要也是怕被拿著掃把轟出去

據我所知,之前便衣憲調人員搜索軍品店的案子,因屬合法持有搜索票,都會由該單位主官行文或電請轄區派出所派制服警員到場協助!再不然就是憲調組的帶隊官直接先殺到派出所,說明來意,出示搜索票,由所長或副所長派1~2名警員陪同前往(到場後,通常也只是站在旁邊,無權插手)避免軍民糾紛及擾民的爭議與誤會!但~這不是所謂的憲警聯合

最後,多嘴的還是要酸一下下友軍憲調組,在搜索的過程中,有時候都會"內行人卻講外行話",亂嚇唬店家負責人,
再不就傻傻分不清楚,哪些是制式軍品,管制品,復刻品,亂亂搜,亂亂扣,明明是裝飾彈很容易分辨,也扣一堆!
其實,只要最後不要被搜到有殺傷力的械彈或現役管制的軍品,店家最後都沒事居多,倒楣的是,要跑法院,最後再去
領回被亂亂扣的軍品!有時候先移送了再說,反正內部績效,在數據上不要掛零,後續起不起訴,軍方比較不在乎!

總之,跟警察開單一樣!不得不!我可以憑良心講,絕對都是心不甘情不願的對民眾做這些事!
軍警.....在古時候,就是身上穿著寫有大大的"兵"或"卒"的那種!只是現在不用喊"威嗚"而已!小棋子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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