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l 好久不見
我個人的意見是台灣的公權力不彰是個不爭的事實
美國警察其實也有敗類,也一樣會收黑錢,會當白手套,會在民意代表施壓下做掉罰單等狗屁倒灶的事情在這裡一樣會發生,前兩個星期紐約市警局督察體系才和地區檢察官聯手出擊起訴了NYPD轄區各分局大概有2、30名警察,罪名是收賄以換取取消交通罰單或其他違規罰單等等
但民眾或飆車族嗆警察這可就是另外一回事情,這裡的公權力十分得厲害,不容有任何懷疑或挑釁
警察另一方面他就是代表市政府和州政府,在這裡嗆警察等於公然嗆市政府或州政府,警察決不會客氣,一定會呼叫支援,用優勢警力打到你趴在地上為止。我只能說,台灣的飆車族如此囂張,是因為沒有被警察拿鐵棍穿輪框讓你犁田以後,再拿霰彈槍抵住你腦袋壓在地上喝令通通不許動的經驗,只要一次,所謂的飆車族就乖乖的不敢假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