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
當年的228受難家屬 我就覺得賠的很公道 因為 太多的冤獄與濫殺無辜
但是 最後錢是誰賠的? 全民賠的! 蔣家有賠嗎? 負責濫捕濫殺的劊子手有賠嗎?
都是我們大家幫忙出錢賠的!
對與錯 是與非 請各位大大明察秋毫
請那些立委政客 多去推動一些有關我們這些小老百姓福祉的民生法案
例如 惡意擋救護車者 應視因果牽連關係導致病情加重或死亡 處以重刑
人肉搜索他有個屁用 目前他也只是違反交通處罰管理條例而已 還真沒辦法用過失殺人辦他
更何況他還是惡意的 立委們修法通過 看誰以後還敢擋救護車
可惜 我們的立委諸公 還是努力不懈的 作秀 騙選票 正事不幹
老百姓 永遠都是被利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