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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SkyBlue 於 2012-01-01 21:32 發表
路人大~
我是義務役86年1788T士兵,單位319D1275B;也是志願役五年期指職軍官第一期第一梯,經歷排長、副連長、區隊長、教官、作戰訓練官。不知道這樣的資歷來說話您能接受嗎?
我很高興您提出不同的意見,雖然您不瞭解我所說的內容實義,順便再告訴您,我在某蔡家金控底下上班;而我也是贊成募兵制的!我想我這樣應該夠格吧!在回答與說明之前在下必需先聲明,
我並無意抵毀任何政策或是任何人;而我的回答或許有人看了聽了不高興,但這是我所遇所見之事實!我肯定企業家為國家的付出與貢獻,但我無法接受企業財團鑽國家政策法律漏洞圖一己之私
利!我很樂意接受任何針對議題的批評與指教,畢竟這樣才能長見聞而非只當井底蛙。
Q:當兵一年後也是要就業啊~ 難道服義務役就沒有您所說的問題?
A:當兵一年後是要就業沒有錯,就算服義務役之後這個問題也是相同!您或許以為我在給你裝笑為,但您是否有想過,我國男性為何要服兵役?中華民國憲法第二章第二十條:人民有依法律服
兵役之義務。另兵役法第一條: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簡單的說明:服兵役是盡一個國民應盡的義務,是身為一個國民享受國家的權利之外也應該要盡的責任!但是為財團賣命賺
錢可並不是呀!請問您可曾看過那條律法明文規定?所以服兵役不是在解決社會人力資源或就業的問題,而是解決並維護國家人民生命、財產、土地、自由之安全等等的問題。
Q:況且義務役薪水更少,可以說是免費的勞役,最菁華最重要的大部份時間都給了兵營.......
A:你在享受國家權利的同時,也應該盡你身為國民的義務與責任,除非你又傷又殘!你在國語國文上課時老師是怎麼教你義務這兩個字的解釋?更何況你有聽過志工領薪水的嗎?不過制度也不
是沒人性,還是發給你法定金額之生活津貼,就像志工不領薪水但還是會領個涼水津貼!如果你嫌少可以服志願役官、士、兵啊,您不也非常認同嗎?不然找民意代表修法嘛!讓義務役士兵也領
個三四萬如何?那志願役官士兵應該也要調個十來萬百來萬才公平!至於最菁華的時間……我想你我都不夠資格!只有那些十來歲就一路抗戰保臺辛辛苦苦始終如一的老長官老前輩們才夠格!他
們奉獻出青春歲月甚至於終身幸福給這個國家,老了靠一點國家給養了渡餘生甚至走了都沒後人捧斗上香….一生為國為民卻還要被罵老賊!義務役再長也不過兩年,除非你是志願役….還一簽再
簽個兩次三四次!不然那來最菁華最重要的大部份時間都給了兵營?若像您前面所提……你只還國家一年…不知是如何菁華?可否分享來給眾軍友聽聽學習學習?
Q:他們沒時間回來探望您倆老...更沒時間生小孩顧小孩!
A:在軍中像您說的…只有一年沒時間而已…更何況未來只有4個月而已..…有那麼嚴重嗎?
Q:廢除徵兵制比較合乎公平正義,如果這麼想當兵,不想當您所謂「財團的廉價台勞」,可以去服志願役啊~
A:以現階段來說,不論徵兵或募兵都沒有達到公平正義,不然我們就不會討論這個制度到底該不該廢!而我所謂不當財團的廉價台勞意思是在於希望時下的年輕人,不要為那一些利益就把自己有
可能更美好的將來葬身於此,希望未來國家能有更多的巴菲特、賈伯斯、郭台銘、王永慶、達爾文、畢加索、愛迪生、莎士比亞….等等….而不是只有一群揹著房貸車貸每天在工作檯上拆零件….
裝零件….打包!這些全非三言兩語可以道盡一切。
回歸正題∼
我在當士兵時,總認為為什麼士兵不能制度化合理化,非要操死ㄠ死每個月領那到手沒幾天就花光的幾千塊錢!學長說這是你欠國家的,沒什麼好抱怨的,不管你願不願意,欠國家的就是要還,要
就當個男子漢勇敢接受,兩年一眨眼就過去了!不要你逃兵啊!有本事你逃啊~不然驗退啊!嗯….當時學長說的真是有氣魄多了!
後來我當軍官時,總會有幾個油條上兵來吐勤務,結老不想出,還跟我說排ㄟ~我們是不願役的,沒理由要我們做這麼多,你們志願的領那麼多應該做多一點!我說我不確定打起來的時候,敵人會不
會分志願役跟不願役,但我知道我開槍的時候我絕對不會在乎對方是不是老兵!
其實這在部隊對幹部而言,這是很頭痛的問題,10個士兵裡有8個都這麼想,所以當臺灣真有戰事爆發時,我肯定臺灣有一半的男人是廢物!這個時候我不知道你會希望士兵拿著愛瘋、筆電、電烙鐵
逃命…還是拿著槍保護你?所以我還在部隊時就很希望國軍可以慢慢的納入志願役士兵的制度,並提升軍人的工作制度與社會地位。說起來國軍推募兵制我還應該高興哩!但以時下年青人10個有8個
身體健康有問題和不愛國的狀況下來看,要全募兵制?我看可能請佣兵都還要來的快!尤其是在部隊各相關配套與制度訓練都未強化之前就冒然全面實施,這豈不是拿國家安全在當兒戲嗎?之前的部
隊頻頻出問題說因為大家是不願役!現在還是一樣頻頻出問題還都是志願役!那是那裡有問題?所以不是大家要反對全募兵制,而是臺灣實在真的沒有條件可以實施全募兵制!再者,現在會推動募兵
制全都是八十幾年的大企業家在推(請參考過去相關報導),企業老闆跟民代都說希望政府可以取消徵兵制度,這樣企業的人材才不會因為當兵兩年而出現斷層跟空窗期,企業才能善用這些人材製造更
好的產品行銷全世界...為臺灣帶來更繁榮的社會發展……等等所云….還記得嗎?在下就是那個時期的耶!十大建設一波波….資訊時代從8086…80286…80386SX…開啟,一轉眼486/586/奔騰的年
代開始,社會各界求材若渴,什麼都是臺灣代工臺灣製造的!全世界都知道臺灣勞工便宜品質又好….於是中校退伍了….少校退伍了…..上尉中尉少尉也跟著退伍了……士官更不用說,大多數的人都
選擇退伍拼經濟炒股票去了!如果臺灣還停留在那光景,我保證1000個適格役男還不見得找的到幾個志願的!所以臺灣要拿什麼來全募兵?再來,100個志願役官士兵有97個不續簽要退伍!為什麼?
如果臺灣真的貿然實施全募兵制,我們所擔心的情況雖然未必會到多嚴重,但絕對會影響到國家整體安全!尤其重要的是我們不是真的可以實施全募兵制了,而是因為財團大企業家圈養的民意XX以及
選票考量的政客所操弄實施的,國家受害當然是財團受益啊!商界總是有那麼一部份是信奉商人無祖國信條的份子,而偏偏這些份子總有能力可以左右政界,還記得當年是誰開台北城門讓日軍進城來
佔領臺灣揉躪臺灣這塊土地上的百姓人民的?
所以我們到底有什麼本錢可以在現在這幾年就推動全募兵制?
「當兵一年後是要就業沒有錯,就算服義務役之後這個問題也是相同!」
→所以啊,跟廢除徵兵制沒有關係,問題仍然存在。接下來您闡述「但您是否有想過,我國男性為何要服兵役?中華民國憲法....」這段話跟您自己先前的提問完全不相干...
「你在享受國家權利的同時,也應該盡你身為國民的義務與責任....」
→現在政府宣布不需要盡這麼多義務,當然就不必盡了呀~
「在軍中像您說的…只有一年沒時間而已…更何況未來只有4個月而已..…有那麼嚴重嗎?」
→我舉這例只是想反問您難道在社會上就業就很嚴重?嚴重到沒時間回來探望您倆老...更沒時間生小孩顧小孩? 不是所有人都在替財團工作好吧!就算為財團工作,也不是人人都沒辦法探望父母生小孩吧? 這樣也可以牽連到跟兵役制度有關,令人難以理解...
「以現階段來說,不論徵兵或募兵都沒有達到公平正義...」
→但至少現在可以讓人民選擇要或不要的自由...
「而我所謂不當財團的廉價台勞意思是在於希望時下的年輕人,不要為那一些利益就把自己有
可能更美好的將來葬身於此,希望未來國家能有更多的巴菲特、賈伯斯、郭台銘、王永慶、達爾文、畢加索、愛迪生、莎士比亞….等等….而不是只有一群揹著房貸車貸每天在工作檯上拆零件….」
→這段敘述跟兵役制度無關,不會因為維持義務役就能減少廉價台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