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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則發表於 2019-02-23 02:41 - 發短訊 - 加好友
78年完3P
行價100多萬!
遽聞!只是聽老軍官說哦!
有兩個兵,在公園與一位軍官的女兒玩3P
給巡邏的警方還是刑警(那時似沒偵查隊這個名詞)發見!
女孩拉不下臉,做筆錄時說:強姦!
實情也可能只有他們三個人才曉得,是否真強姦?
可能也不知道其後果之嚴重性!
唯一死刑!
這件事喬沒多久就落幕了!那是兩條人命!
老軍官嚷嚷著,他退伍都沒領這麼多:::云云!
是有聽過雇員說,以前曾在勝利路槍斃強姦犯示眾,給百姓一個交代:::
至於以前是民國幾年代的事,他沒說!
只聽過一個屢屢逃兵的,主官去其家中帶回!
送軍法,軍事檢察官問要不要帶回去管教,就帶回來!
當然如果逃兵,一去不復返,找不到人,去其家中放話,也不吭聲不露臉,有可能判幾個月徒刑!
我們稱:換老闆!(換聯隊)
至於換老闆有兩個途徑!
一逃兵!
二過外島!(可選擇聯隊或基地,被選中的聯隊要接替其職位)(若回原聯隊單位,那就是照輪調次序)
關禁閉主官都捨不得了!(他的工作誰要做?)
送軍法!
開玩笑是偶而說說:不然我就要辦你:::云云,威嚇的言語!
那是極少數,傾眾人竭盡全力,救不回來,挽回不了!
才會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