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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友宜︰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

【侯友宜︰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來源:自由時報

中央警察大學校長侯友宜看過數百個命案現場,被殘酷手法殺害後的屍體躺在那兒,它的悽愴與悲涼觸動著這位資深警探的心靈深處,讓他無法想像,冷血殺人犯不給受害人一絲生機,為什麼現今會有一種聲音說「要給死刑犯機會」、「請寬容他們」、「他們悔改對社會是正面的…」。

侯友宜說,在上位者、做決策的人應該第一時間去刑案現場看看,去感同身受現場的震撼及被害人的慘與痛,不能只看隔了一段時間後犯罪者表現悔過、無辜的外型,有了親臨現場的深刻體驗,再來談論要不要廢除死刑。

他認為死刑是對重刑累犯的最後一個遏阻動作,實證上死刑存在,對遏止暴力殺人犯罪有具體效果,並不是一些人說的與治安好壞沒有關聯性,因為「要看的是質,不是量」。(註:本文基於公益必要性,文內有殺人場景與情節的描述,請讀者斟酌是否全文閱讀)


【嫌犯事後落淚,只是假慈悲懺悔】

記者問:看過這麼多犯罪現場,它帶給你什麼啟示?依你長年接觸嫌犯的經驗,有多少犯罪者會真心悔改?

侯友宜答:一件殺人命案,只在事後看一些資料或照片,這些是冰冷的,無法身歷其境感受第一現場的驚悚震撼與兇手的冷酷無情,等後來看到的,只有犯罪者「鱷魚的眼淚」。

犯罪者為了爭取活下去的機會,表現出悔過的、或者不是有心的、甚至是無辜的,這種場景大家很容易感受到,因為被告是活的,可以面對面,人們在這種面對面反射動作的感受上,容易接受對方傳達出來的訊息。

這時被害者和嫌犯是非常不對等的,你(主張廢除死刑者)沒有在第一時間去體驗被害者那種強度的感受,反而接收到犯罪者細水長流、慢慢給予的溫情攻勢,心裡面對犯罪者便有了「好像有悔過之意,要給他機會」的認知。


【幾乎每個死囚,都是假釋後再犯】

真的有懺悔嗎?其實是經過很長一段時間,大家看到的外型,並沒有看到內心那一塊,就像是冰山,只看到露出水面的部分,看不到冰山底下深沉的一面。這是真懺悔,還是假慈悲的懺悔、一種哀求、為自己某種目的懺悔?

執行政策的人、在上位的人,沒在第一時間體驗命案現場,沒有感受過被害者被害當時的場景,感受的不平衡,加上只看到冰山一角,容易產生很多錯覺。

所以我要講,今天要不要廢除死刑,讓做決策的人和人權團體到現場,親臨了解所發生的狀況,以及犯罪者剛被逮捕時鉅細靡遺描述的犯罪情節、還有現場表演,深刻去感受案發時肅殺的場景,若真正感受了,你會覺得「這種人讓他留在人間有意義嗎?」

民調顯示司法人員贊成死刑比例最高,高達八成八,為什麼?因為他們辦案、接觸得最多,感同身受最多。

問:主張廢除死刑人士還有一個理由是擔心誤殺,有沒有這種可能?

答:從一、二、三審、到不斷更審,『判一個人死刑,至少經過二、三十位法官,都認為「找不到任何理由讓你活下去」才判死』,非常慎重下才會確定一件死刑出來,後面還有非常上訴等程序救濟。

再就犯罪類別來講,只有殺害直系血親或性侵殺人、強盜殺人、惡性重大的結合犯、集團性綁架撕票才可能判死,而且是蓄意的,如果是過失、自衛都不會,我的博士論文是做性侵害殺人研究,十二件個案也沒有都判死刑,有的是未成年,有的過程當中被認為「其情可憫」,你看連這麼惡劣的犯罪都沒有百分之百判死啊!

問:可否從個案更深入談談命案現場給你的感受。

答:以前在中山分局、台北市刑警大隊和刑事局的時候看過太多命案現場,有的被害人被一刀一刀的剁、或殺了幾十刀,那叫殘忍、沒人性,但當年陳進興三人犯下方保芳三死命案,用殘忍不足以形容,我一進去,第一眼看到方妻張昌碧陳屍手術台下,被膠帶綑綁雙腳和蒙眼,平躺地下,眉心中一槍貫穿,腦漿流出。回頭見旁邊廁所門開著,方保芳也被蒙眼坐馬桶上,穿著西裝,領帶略歪,手術服剛脫下放在旁邊,手上還戴著手術手套,兩手下垂,也是眉心中一槍,血液往下滴和往後噴。

女護士鄭文喻穿著護士服,蜷曲在一坪多的衛浴間,腳未穿鞋,眼同樣被蒙,上蓋一毛巾,兇手頂著毛巾近距離射擊,一樣一槍貫穿,腦漿噴出。三槍解決三個人,我當場起雞皮疙瘩,這是叫行刑,不是義憤殺人、情緒性殺人哦!兇手不是禽獸而已,簡直是妖魔了。

後來陳進興落網,我曾和他詳談,那時他已被判死刑確定,沒有心防了,什麼都講,他說當時高天民剛割完雙眼皮,一起身,把病人穿的手術服一脫下,兩個人就把方保芳拖進去槍斃,方妻直接在手術台旁斃掉。陳進興把女護士拖到雜物室,女孩子拜託他、求他都沒用,陳進興殘酷傷害她又拖到浴室,命她趴在地下,看著她全身顫抖,仍一槍給她斃命。

你知道嗎?陳進興描述這一段時,還邊講邊笑,口沫橫飛說「我就把他如何如何」、「他嚇個半死」等,像是完成一個非常棒的作品一樣,按理經過一段時間沉澱,談這個問題應該是慚愧、帶著悔過,不應該顯現輕蔑、愉快的心情。我當時想「這人根本是魔鬼,如果讓他出來,還得了啊!」


【輕微犯罪增加,與執行死刑無關】

講不客氣點,死刑犯要死還給他麻醉昏迷再打,很厚道,他們完全沒有,把三個無辜的人眼睛一蒙就槍斃,殺的還是幫你忙的人,比較之下,給他們死十次,也是應該的啊!

還有白曉燕,從排水溝撈上來,脖子、身體和腳被綁三十多公斤啞鈴,手指被剁,身體遭重擊毆打,你看嫌犯有多惡劣,人質已死掉八、九天,還繼續勒索要錢,勒索期間有四、五天沒電話進來,就是在處理屍體。像這種嫌犯,還要給他們機會?

我曾做研究發現,那種蓄意、惡性重大的、會犯下判死罪的都是前科累累,如果監所能讓人悔改,保證不再犯,那是OK的,但這些人哪個不是幾進幾出監所,都是經過監所教化後假釋出來的。

比如最近一位新加坡記者來採訪,我談到一件舞女分屍案,嫌犯方金義六十幾年先犯恐嚇罪,關出來再犯強盜案、性侵案,並殺害一名舞女,曾判死刑,後改判無期徒刑,關十幾年假釋出來再殺第二名舞女,還性侵分屍洗劫財物;他們都是先犯一些罪,一直累積,累積到一個程度,最後犯下駭人聽聞的案子。

高天民也是,早期犯強盜案,犯了五十幾件,假釋後再犯白案、方案。

廢除死刑人士看到的一面是「有機會讓他活下來,因為他會改過,對社會有正面貢獻」,事實上像這種累積犯罪的犯罪者,如果沒有一個遏阻,再給他出去,他會變好?要變好,早在輕刑犯、重刑犯的時候就變好了,死刑就是對這些嫌犯最後的一個遏阻。如果沒有這樣的一個遏阻,暴力犯罪就可能持續上升。

問:不過主張廢除死刑的人,認為死刑與治安沒有顯著關聯性。

答:他們拿出一些數據來支持論點,說看不出有特別變化,但他們是量化,不是質化,不能因為竊盜、詐欺案件增加,用輕微犯罪的增加掩蓋了死刑對質的影響。

比如擄人勒贖案,早期一年八十件,陸續有嫌犯被判死執行後,現降為不到二十件;父執輩那個時代,綁架案平均五件就有一名肉票被撕票,現在十件不到一件被撕票,因為有死刑在那裡,但只要不是惡意、蓄意殺害人質,法官會給他們機會,這樣直接、間接對生命的傷害就減低。

換句話說,綁架件數及手段方式,很清楚的因為有遏阻而有改變,我不是說量處死刑就一定對治安有改善,但起碼對某些犯罪類別,確實達到一個程度的遏阻效果。


【施政要看民情,不能夠落差太大】

問:人權團體認為將死刑犯終身監禁,即可遏阻再犯,你是否贊成用終身監禁替代死刑?

答:現在有些國家有終身監禁,但有一種,依我創造的名詞叫「虛擬的終身監禁」,雖判了終身監禁,但關上三、四十年,認為他老了、沒什麼作用了,還是給他出來,這種「虛擬的終身監禁」比例佔很多。

台灣經常有大赦、或用一個什麼理由來減刑,因此日後就算有終身監禁制度,實質的終身監禁也可能變成虛擬的終身監禁。每一個犯罪者都講得很好聽,說「如果把我關到死,乾脆把我槍斃算了」,嘴巴這樣說,但法律改為終身監禁,還是會期待,期待出現虛擬的終身監禁,讓他有機會可以出去,就算只有萬分之一的機會也會想。

死刑犯不到最後,都不會放棄希望,真要執行時,問問那些行刑法警就知道,被帶去槍斃的時候,哪個人的腳會不發軟。因此討論終身監禁其實沒意義。

再就終身監禁本身來說,就算真有,對監所也是極沉重的負擔,萬一他在裡面殺人,又多出一個案子要多審好幾年,甚至還可以放封出來走一走。

有人說廢除死刑是世界趨勢,可是有些趨勢又流回來了啊!比如美國某些已廢死的州又恢復死刑。何況法律沒有所謂世界潮流,法律要能跟民情結合,不能落差太大。

問:死刑犯的確不輕易放棄求活,拚命打官司,一打多年,你怎麼看?

答:死刑案一再更審,過程中,有時發回的理由不是很適切,只是法官為了慎重,所以時間拖長,這也是死刑犯拖延時間的一種訴訟策略。

我舉商人黃春樹被綁架撕票案,打公用電話嫌犯被逮捕後,先說屍體埋在大園,我直覺他說謊,跟他說你不說實話就走著瞧,後來吐實,帶我們到汐止挖出來,很慘,殺了好幾刀,澆汽油燒了之後再埋起來。

這件案子訴訟五年後傳我去作證,只問「屍體怎麼挖出來的?」當然是嫌犯帶我們去挖的啊,其實這不是重點,但法官認為,律師提出來了,所以有義務問我,搞來搞去又開了一次庭,但似乎也不能怪法官,因為死刑犯跟律師請求一定要傳這個證人來問。

黃妻每次開庭都哭得很傷心,退庭出來後還在哭,每一次開庭,就是對被害人家屬的一次傷害。

問:死刑法律還在,你認為已定讞死刑犯可以不執行嗎?

答:當然要執行,而且符合我們現在的民情與趨勢,若是法律可以不執行,第一線辦案同仁看到通緝犯就不要抓了嘛。這些本來根本不是問題,而是被人挑起來,變成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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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的人就是利用廢死機會,增加自己的名聲。
應該多關心受害人吧!

[ 本文章最後由 jxv 於 2012-12-27 13: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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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怒可以復喜,慍可以復悅,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孫子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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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除貪贓官吏,卻奈何朝殺而暮犯
-朱重八

故~ 人性本善, 儒家學說, 仁義道德 ... 等皆為虛假不切實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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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果面來看,加害者、被害者、承辦檢察官、辦案員警、審判法官以及死刑執行者皆有因果關連。
不是當事人當然也無法瞭解被害家屬的痛,也因為無法輕易放下,他們內心中所承受的煎熬也非外
人可以理解。

除非踏入他們的因果,要不然,所能解決的事情依舊僅有表面,特別是那些大官的發言應有所深思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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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槍枝管制!

支持死刑實況由法院刑場直播!
( HD 高畫質 + HiFi 高清晰立體音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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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死刑不現場直播
那嚇阻犯罪的效果實在是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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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提倡廢死?可以啊!!請你選一個親友去給人殺掉再來說~不然閉嘴!!而且附帶條件是所有死刑犯被關的所有費用你要全額負擔!!不然隨口喊喊廢死就要整個國家社會承擔後果?人民去養那些該死的人在監獄裡爽爽得過?
~~你說殺掉死刑犯並不能改變有好人被殺的事實...但既然是事實他就必須受制裁!!而你不要用你的"個人認定理論"來影響司法制裁!!
  事實勝於雄辯!!殺人者死就是依法行事~也是華人千古以來的倫理道德規範~何須去理會甚麼"國際潮流"~黃河都會改道更別說水流隨時都會變
  因為你沒有親友被殺...所以你不懂受害人家屬欲除之而後快的心情!!在你沒有立場的情況下....就不要再倡言廢死!!!
~~世界上能有假設可能的應該限於文學科學等人文方面...犯罪心理學只研究壞人的心理狀態~但殺人是事實~該死就該了結他不要給他有再次害人的機會!!

[ 本文章最後由 t174819 於 2012-12-26 21:4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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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師關東橋到158師烈嶼~大膽~金陵山莊~陽山X2~貴山~二膽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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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最奇怪 我們槍斃人關他屁事
請他們先承認 台灣是個國家 再來講話
人家不當我們是個國家 他們講的話就是放屁
最奇怪的是還有人在乎國際的感覺與想法
人家都不當你是個正常獨立的國家 何必管他說三道四
要譴責 請派正式大使來
要罵人 先建立平等互惠的國家關係再說
像北韓那樣我行我素 一昧蠻幹的 人家都承認他是個國家
我們有夠雖小的 被罵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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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那些提倡所謂廢死的人.有何權利要求被害者家屬和全民一起納稅養那些本應該被判死刑.卻因為廢死聯盟反對聲浪.而改判無期徒刑或者終生監禁的犯人一輩子??如果把那些人全都丟給廢死聯盟養...不知道他們還廢不廢......
如果不犯錯..死刑的存在對於一般老百姓並不會有任何影響..
如果你想犯錯.死刑的執行也許能對你有些警惕作用...
如果你已經犯錯.死刑的執行只是你對這社會該負的責任.以及還給被害家屬的公道罷了..
沒有什麼人權問題可言..要講人權....那試問被殺害的人..他的人權??..
沒有經歷過家人被殺害.成為受害家屬的人.實在沒有資格提倡廢死.如果已成為受害家屬..應該也不會想提倡廢死了吧...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22/143366.htm
這個連結是日本一個原本支持廢死的律師..在他妻子被殺害後.反加入日本「全國犯罪被害者協會」第真實案例.值得廢死聯盟的人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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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師砲指部506營砲二連(頂后鞍連)...
我的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via089
只醉金迷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jw!iPFCAmWdHBOnkX8ZJQ43ao9nvH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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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反對別人加入廢死聯盟,也不能反對別人主張廢死!
但我堅決主張~~不能廢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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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193師師部連(北竿壁山頂)醫務士
陸軍衛生勤務學校第十期
1544T(206師617旅(埔頂旅)步四營營部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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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啟示祿 刑場怪談 死囚檔案

死刑犯在槍決最後一句話都會是說我是冤枉的.殺人時不手軟.槍決時雙腿軟
在道上混的多狠在槍決前醜態百出
刑場裡你所不知的事


[ 本文章最後由 東店戰砲隊 於 2012-12-26 23: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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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防衛司令部 虎軍部隊


面 子 一 斤 多 少 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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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現在只有央行總裁馮老跟法務部長曾勇夫還算是人才~其他政務官都是馬幫蠢蛋!!
~~那些個廢死聯盟成員怎不登廣告反廢死或是出來召開記者會放屁??讓我記得你們的臉~改天遇到好方便我對你們吐口水!!!
  彭打成馮~我是故意打錯的....

[ 本文章最後由 t174819 於 2012-12-27 16: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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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t174819 於 2012-12-26 14:57 發表
廢死聯盟提倡廢死?可以啊!!請你選一個親友去給人殺掉再來說~不然閉嘴!!而且附帶條件是所有死刑犯被關的所有費用你要全額負擔!!不然隨口喊喊廢死就要整個國家社會承擔後果?人民去養那些該死的人在監獄裡爽爽得過?
~~ ...
非常棒的提議。如果廢死聯盟這些假道學沒親人願意配合,他可以自己來啊 學學傳說中的吳鳳,我是不會砍他的頭啦 蓋布袋再拿球棒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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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班長 金錢 +2 2012-12-27 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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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殺人不用被殺,那很多人都要殺人跟被殺了。

武器的最高境界,威嚇止戰?
殺人的最高境界,以殺止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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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能盡如人意,難求全坦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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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t174819 於 2012-12-26 14:57 發表
廢死聯盟提倡廢死?可以啊!!請你選一個親友去給人殺掉再來說~不然閉嘴!!而且附帶條件是所有死刑犯被關的所有費用你要全額負擔!!不然隨口喊喊廢死就要整個國家社會承擔後果?人民去養那些該死的人在監獄裡爽爽得過?
~~ ...
廢死聯盟因為常接到電話恐喝以及騷擾
除了去警察局備案之外還搬家

不是要大家認同他們嗎
那是在怕什麼,怕他們自己成為被害人嗎
如果會怕,為什麼沒有同理心站在被害人家屬那一邊
或許真的要等到那天他們的至親成為被害人的時候
他們才能理解被害人家屬心中的痛

反正現在廢死聯盟說什麼我都不認同
我強烈支持"反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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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su3173 金錢 +3 讚!讚!讚! 2012-12-27 09:47

  • sniper 金錢 +5 讚!讚!讚! 2012-12-27 08:12

  • 陳班長 金錢 +2 2012-12-27 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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