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聽一鄰居叔叔<他海陸兩棲退伍>說過:像他們服役期間有學過特殊戰技包括傘兵空特<近身搏擊、爆破..>。
在退伍後,會列管兩年。
我在服役期間,做輔仔文書,每月每季都會造冊虞犯人員。這虞犯人員的標準
有容易觸犯軍紀,比如一些1."活潑好動",2.再來就是對軍紀觀念薄弱,
3.有明顯犯罪事實<那時以毒品 安非他命-那年代是管制品、不算毒品,參加幫派>
4.思想教育<黨外人士>
1 2類大都禁閉處分 3類送軍法比例高 容易有犯罪事實的,都會將該員註記上繳。
4類輔仔對這類人員 只要他們不私下散播,或明目張膽他都造冊交差,不會有註記。
那時只要禁閉2次,再犯可送軍團管訓隊<看單位主官> 送軍團管訓的。必定列管。
也就是該員在領退伍令前幾天,他的列管通知已經到該員戶籍派出所。讓管區了解。而這列管並不是管制出境等...
那時我們政戰業務私底下的別稱 禁閉-大專畢 軍團管訓-碩士班 明德班-博士
ali692752 金錢 +3 讚!讚!讚!不素還有勵德班 勵德班 回大大有點忘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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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269砲指部 於 2017-11-11 16:57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