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群創已在原竹南基地內蓋完第二個廠房,但也還沒運作。
2、大埔事件要徵收的地,目前不算竹科竹南基地的範圍。
3、竹科目前也沒有錢開發這塊地,且竹科的龍潭園區、竹南園區、銅鑼園區也都還有地未出租。
4、群創在竹南基地內還併購了統寶光電,已有三間超大廠房在那,真有那麼多能量可以再建廠?
5、這宗開發案是縣府自己開發的,打著群創要蓋廠的名義(但群創已經蓋完了),打算整個徵地弄
個簡單基礎建設後再逼竹科管理局吞下去。
6、銅鑼園區還有地,為什麼不叫群創去那?因為銅鑼是何前縣長搞的,週邊利益都被搞完了,
所以準備搞個大埔徵地來搞一下,小學生都知道。
7、又搞個高鐵苗栗特定區,附近又是他們家的土地,為什麼要這樣搞,小學生都知道。
8、連灣寶、海寶的農地也要搞個後龍科技園區(縣長後龍人),為什麼要這樣搞,小學生也都知道。
9、問題是:打著開發之名,用我們納稅人的錢來徵地,整完地後隨便弄個基礎建設,之後他那管
有沒有廠商進駐(銅鑼、龍潭園區是最好例子),被徵地的人有肥到(當然這次有人嫌不夠肥),
還有誰有利益,小學生都知道。
10、除了又少了幾塊農地,多了幾塊整好餵蚊子的地,像銅鑼還準備再建個專用交流道,花的又是
我們納稅人的錢,有時真的希望政治人物最好別再做事,他們一作事就是肥了他們,瘦了我們
網稅人。
附帶一提,我真懷疑AUO會想到二林相思寮去蓋廠,徵相思寮的地幹麼?我想小學生都知道。
引用:
原文由 老皮 於 2010-07-25 10:42 發表
這種案件是經過營建署、工共公程委員會審查後奉行政院核定的,豈能任意變更調調整,會遭監察院糾彈的,至於群創與政府之間必然是有正式具法律責任的協議,目前只是暫緩而已,若逕自單方面取消該案,會有法律層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