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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無期徒刑替代死刑!!!

假設也是誤判情況下 用特殊無期徒刑關到死.至死之前都不能證明清白..也是冤死啦!!

世上含冤之人能拼回自由的機率有多大??天知道!!

還是成為堂堂正正的人比較保險啦!!總比有犯罪嫌疑要走法院來的好過...

[ 本文章最後由 輕鬆 於 2010-10-22 12: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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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通作排 於 2010-10-22 11:41 發表
小瓜呆大 對於您的上文小弟要提出個人淺見:

"呂ㄚ家與工四砲長反對廢死的立場我能了解,不過顯然他們兩人對鑑識以及我國司法系統的水準,抱持的是近乎宗教程度的擁護。"
=================== ...
通排說的好
自白已經不能成為唯一證據.會這樣去改變就是太多冤案了.
還需要其他積極證據證明自白與事實相符才能.
但現在警方還是或多或少依賴自白.這點不可否認(抱歉這是事實)
拿筆錄來說.如果在筆錄內容坦承犯行.移送證據時候筆錄就可以當作證據移送檢察署
除非犯罪嫌疑人-否認犯行....那筆錄就不能算移送證據.頂多是-訊問筆錄而已.在程序上沒太大影響力
問題是往往警方都忽略了到偵查庭/準備程序庭/合議庭嫌犯還是可以翻供
否認罪行.那還是要再度的查明事實.那時候還是要靠證據來突顯事實
不過通排長官點出一個事實.就是積極證據的使用.所以現在警方辦案鑑識/化驗等等越來越強
管大說的-靈媒辦案這是事實.盧案這樣白案也是(還有靠濟公破案的)
只能說-那位已退休[日系]刑事局長太迷信.
相反的近來很夯的CSI(刑事科學鑑定)反而接受度比較高也比較科學.
但不管手段如何.還是要符合程序與證據法則~!
相信通排對鑑定有很深的了解.才會清楚的寫出來
不過管大說的也沒錯.科學辦案有兩種一種是字面(實際去)上的科學辦案
一種是對嫌犯惡劣行徑時候辦案人員也是人也會動怒
那時候就[科學]辦案時候.....
帶進去攝影機照不到地方好好的......讓[科學][醫學]找不出的辦案方法.....
這兩種我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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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成為堂堂正正的人比較保險啦!!總比有犯罪嫌疑要走法院來的好過... ... [/quote]

還是大大這句好、老祖宗嘛有交待、人生兩大院少去
醫院加上法院啦、生老病死由不得、作姦犯科靠自己
人性不貪會節制、堂堂正正的做人、活得安全機率大
如果禍從天降啦、那真叫天天不靈、時啊命啊問蒼天
因此死刑廢與否、真的要大智若愚、市井小民又何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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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作排大:

我不是廢死聯盟成員,我也不認為替這些三審定讞的死刑犯在那裡歹戲拖棚,甚至偽造簽名去一個又一個的釋憲就代表「廢死」。當然,如果廢死的與反廢死的都像朱學恆那樣,一定要在媒體上效法藝人用「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方式搶版面,讓個人知名度暴增,這種心態我們就不是我能討論的。

我一再說過,死刑存廢與統獨一樣,我沒任何好惡立場。不過我會讓人覺得好像是主張要廢死,是覺得廢死這個議題,被反對廢死的人簡單化、情緒化了(講白一點就是弱智化)

無論怎麼安檢,也無法防止飛機絕對不掉下來,那麼在這個事實基礎下,有人像李敖那樣不搭飛機,有人上飛機前就買高額保險,有人先檢查航空公司的紀錄與飛機機型,當然也有更多人是根本忽略這個議題。另一方面,也有人因節能減碳反對搭飛機,這些人就跟李敖在同一陣線了。

死刑問題也是這樣,主張廢死者動機不同,有的是有特殊的宗教理念,有的是好出鋒頭,但最重要會變成世界風潮的還是我所說的,因為法律是人在制定執行的,一定會有錯誤的可能。但是對於錯誤的容忍程度與對策,這就有很多不同了。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今天的科學辦案當然比二三十年前的科學辦案更科學,但二三十年前的人卻不知道,他會認為他那個就是萬無一失的科學了。我小時候電視殺蟲藥廣告,素珠噴了之後還來一大口深呼吸,然後說聲:「好香喔!」

要是今天有人看了這廣告,一定有人覺得不可思議,這世界上竟然有這麼愚蠢的廣告。但是很抱歉,那就是當時的科學。但我們也別笑他們,三十年後我們也會笑今天這些堅信科學辦案不會出錯的人。

當指紋鑑定、筆跡鑑定、聲紋鑑定、測謊器,每一種技術出現時,人們也都相信從此這樣那樣了。但結果呢?

除了科學的有限以外,別忘記,執法者也是人,當我們看到犯罪者的惡行惡狀時,情緒會不受影響嗎?一旦有了情緒,接下來很多問題就出現了。也許不是要故意陷人於罪,但會去「補強」證據。

這世界有無巧合?樣本夠大就一定有。有人手賤,看見一台摩托車上放了一頂安全帽很漂亮,就去給他摸一下。好了,這台車竟是贓車,而且還剛搶劫完備歹徒棄置。這名路人的指紋卻「鐵證如山」,幸好後來破了案找出真兇,那路人也不是被判死刑。

還有警察栽贓,別認為這不可能,販毒案最容易出現警察栽贓。

我當然期望科學辦案,但我也絕不相信有什麼萬無一失的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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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早在十幾年前,某部科幻電影早已探討了特殊無期徒刑來廢除死刑的後果!
這特殊無期徒刑的方式便是永凍之刑!(比現今的無期陡刑還要更先進)

但是後果是:
1.無法伸張公義!

2.令受害者們死不暝目!(那些反對死刑之人心中聲音說:反正受害者不是我!)

3.一旦因任何天災或是人為因素之下,加害者被釋放了,那將會是恐怖片的真人真實真事的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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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是支持廢死.不過前題是要有關到死的法律出來才行.
雖然有人認為終生關到死的無期徒刑是浪費人民的血汗錢.
不過我們必需承認.
犯罪鑑定的科學到了現在.還是很大的缺陷的.
而中外至今還是有人被關了二.三十年.直到最近才發現該犯人是冤枉.而兇手是另有其人.
而死刑一旦執行.便是覆水難收.日後想再查明亦難以查起.
有任何冤屈.亦難以彌補.


所以小弟認為廢死.有其必要性.
畢竟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現今的社會實不應有無法彌補的冤案發生.
即然無法百分之一萬的確定其罪.
何不留他一命呢.

很多冤案的發生.都是巧合中的巧合才導致無辜的人含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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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218.210.36.x 於 2010-10-22 15:11 發表
記得早在十幾年前,某部科幻電影早已探討了特殊無期徒刑來廢除死刑的後果!
這特殊無期徒刑的方式便是永凍之刑!(比現今的無期陡刑還要更先進)

但是後果是:
1.無法伸張公義!

2.令受害者們死不暝目!(那些反 ...
嘿咩~~~
加害者  強盜殺人  姦殺婦女~~~
就算證據確鑿
也提不出證據
證明不是他幹的
還是會一昧耍賴~~~

感覺上  
受害著的聲音
被掩蓋著~~~

有些人  腦袋瓜有墨水
明明是黑的
就是有辦法提出一些[歪裡]
說成白的

話說回來  能說歪裡的
非常不簡單喔~~~
[偶沒有說誰喔  千萬別對號入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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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確著 重大惡行 確定了 就是執行下去 有怎麼好爭議

提升人員素質 取證專業技能 講多久了 都政黨輪替了 結果有沒有去改進?

政府除了打官腔 踢皮球 滿口仁義道德之外 還有怎麼作為?

證據會講話 而取證的人就是要讓證據講話 當然不能百分之百 但求99.9

既然大家都不相信這採證與偵辦 那是不是有更好的方式來替代?

不是單靠廢除死刑就那麼簡單
假如 你今天沒犯罪 你會怕死刑嗎? 你沒泯滅人性幹出傷天害理 死刑會找你?

老話一句 證據確著了 都確定了 就該為自己行為負責 也讓受害者能夠吐怨
就是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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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阿布 於 2010/10/22 17:15 發表
證據確著 重大惡行 確定了 就是執行下去 有怎麼好爭議

提升人員素質 取證專業技能 講多久了 都政黨輪替了 結果有沒有去改進?

政府除了打官腔 踢皮球 滿口仁義道德之外 還有怎麼作為?

證據會講話 而取證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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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  不能因為怕 "證據" 不齊或不正確的相關問題,就以此來廢死。換個角度來說,總不能怕吃東西噎到就不吃東西 ; 怕刀子變成了兇器就不准使用刀子...。就如同 阿布大 說的,提升人員的素質與取證專業技能才是王道吧!   都只說加害人的人權,那被害人的人權呢?  不要動不動就提 人權 二字,這二字是給 人 用的,也不要什麼都要跟先進國家看齊,有時候是自己的水準還跟不上別人,有時候則是國情不同。所以當別人有好的東西時,我們可以參考看看,但不代表一定要全部跟進。
在網路上看了 鞭刑 的影片後,才知道為什麼曾有人說寧願死也不願再被鞭刑一次(就跟管訓一樣,寧死不願再被管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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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台最新的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23/8/2fj21.html

92年才殺了兩個人怎還會放出來呢?是法官佛心來著還是有錢能使鬼推磨

現在又是一條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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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60砲長 於 2010-10-23 16:07 發表
T台最新的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23/8/2fj21.html

92年才殺了兩個人怎還會放出來呢?是法官佛心來著還是有錢能使鬼推磨

現在又是一條人命!
來 誰把他放出來 誰同意他放出來 麻煩一下 請自行整理行李往台北看守所報到

理由: 縱容人犯 因為你的人心 讓無故受害者在添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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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發光體 於 2010-10-16 08:55 發表
死刑怎能廢除...

總在媒體上看到些支持廢死人士重複宣揚..

這些死刑犯有基本人權..不可剝奪其求生權...

但請想想當他們犯下兇案時..被害者的人權在哪??

既然犯下泯滅人性的罪行..何來人權??何來人性??
...
學長說的好 在下深感認同

真不知道那些反死刑的在搞啥

難道死刑犯有人權 被害人就沒有人權嗎?

乾脆去建議比照新加坡弄鞭刑 抽死那些王八蛋

陸軍1843T頭號倒楣蛋
下部隊半年後才放第一次返台假..
第一次返台假就被緊急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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