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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廢除死刑 ] 投票結果

44名死刑定讞者所犯下的罪-
一、二;黃春棋及陳憶隆﹔擄建商勒贖並殺害棄屍。


三、鍾德樹﹔因債務糾紛而持汽油縱火燒安親班致三人死

亡、十八人受傷。


四、王俊欽﹔拒付計程車車資並殺害司機。


五、張胞輝﹔殺害同居女友,及潛入台東某民宅強盜殺害

兩人。


六、連佐銘﹔對國中同學擄人勒贖及殺害。


七、方金義﹔借錢遭拒殺人並肢解。


八、鄭性澤﹔於KTV鬧事,持槍槍殺前往處理的警員。(91年殺害豐原分局刑警)


九、王秀昉﹔不耐呂姓女子爭吵,殺害呂女和女兒。


十、施智元﹔受雇一百萬元殺人。


十一、十二;陳金火及廣德強﹔強姦殺害女保險員並肢解

烹食。


十三、王國華﹔強姦及殺害網友。


十四、戴文慶﹔強姦殺害女計程車司機。


十五、張人堡﹔持水果刀刺死同居女友,並裝箱棄屍。


十六、鄭武松﹔懷疑妻子與友人不軌,將兩人殺害。


十七、蕭新財﹔殺害執勤員警一死一受傷。(89年桃園殺警案)


十八、曾思儒﹔因積欠地下錢莊債務,潛入女老師住處強

盜並殺人。


十九、楊書帆:殺害提分手的女友。


廿、鄭文通﹔因失業被趕出家門,問兒子要跟誰,兒子說

要跟媽媽,鄭氣憤下殺害太太與兒子。


廿一、黃賢正﹔殺害獄中牢友及女友的友人。


廿二、廿三、呂文昇及吳慶陸﹔強盜殺害友人夫婦。


廿四、王志煌﹔與兩友人一同前往進行毒品交易,趁兩友

人不注意,將他們殺害,劫走三百萬元。
(中投公路)

廿五、劉華崑﹔闖入台南新化民宅,強盜殺害母子兩人。


廿六、洪明聰﹔前妻家縱火,造成四死、多人受傷。


廿七、張嘉瑤﹔因缺錢花用,侵入女友前室友住處,將她

強盜強姦殺害。


廿八、莊天祝﹔嫖妓要求賒帳被拒,連續殺害兩名流鶯。


廿九、管鐘演﹔強盜殺人,共背負七條人命。


卅、戴德穎﹔不滿女友提分手,殺害女友父親。


卅一、張俊宏(原名張慰龍)﹔擄人勒贖乾兒子再殺害。


卅二、劉榮三﹔姦殺檳榔西施,再毀屍。


卅三、王柏英﹔殺害值勤員警並奪槍。汐止殺警案

卅四、林金德﹔縱火燒死同居人家屬。


卅五、洪晨耀﹔因財務糾紛殺害三人。


卅六、王鴻偉﹔追求女學生不成砍殺一百七十六刀致死。


卅七、陳文魁﹔槍擊多人造成二死三傷。


卅八、沈鴻霖﹔姦殺兩女工。


卅九、陳錫卿﹔姦殺女家教。


四十、劉炎國﹔搶奪槍殺兩人。


四十一、廖敏貴﹔為討女友歡心及因缺錢花用,竟持刀殺

害女友的前公婆。


四十二、唐霖億﹔因積欠賭債,持刀砍死同學母親洗劫財

物。


四十三、柯世銘﹔因買賣糾紛,殺害兩人。


四十四、張文蔚﹔擄人勒贖網友再殺害。

[ 本文章最後由 sam 於 2010-03-11 20: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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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錯邊的謝國樑網站被灌爆!

http://www.klsunnyboy.idv.tw/appeal.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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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sam 於 2010-03-11 20:29 發表
44名死刑定讞者所犯下的罪-
一、二;黃春棋及陳憶隆﹔擄建商勒贖並殺害棄屍。


三、鍾德樹﹔因債務糾紛而持汽油縱火燒安親班致三人死

亡、十八人受傷。


四、王俊欽﹔拒付計程車車資並殺害司機。


五 ...
殺人者~~~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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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60砲長 於 2010/03/11 21:01 發表
選錯邊的謝國樑網站被灌爆!

http://www.klsunnyboy.idv.tw/appeal.php#
哈..謝大委員也捅到了馬蜂窩

引來一群憤怒的"虎頭蜂"攻擊

陸軍步兵第234師
戰鬥工兵營營部連上兵
武化二級廠管制士
地B144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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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sam 於 2010-03-11 20:29 發表
44名死刑定讞者所犯下的罪-
一、二;黃春棋及陳憶隆﹔擄建商勒贖並殺害棄屍。


三、鍾德樹﹔因債務糾紛而持汽油縱火燒安親班致三人死

亡、十八人受傷。


四、王俊欽﹔拒付計程車車資並殺害司機。


五 ...
殺無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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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人殺71個無辜生命

這才叫屠殺!!謝委員是不是屠殺跟死刑搞不清楚

我建議他買機票到衣索比亞看看什麼叫屠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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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sam 於 2010-03-11 20:29 發表
44名死刑定讞者所犯下的罪-
一、二;黃春棋及陳憶隆﹔擄建商勒贖並殺害棄屍。


三、鍾德樹﹔因債務糾紛而持汽油縱火燒安親班致三人死

亡、十八人受傷。


四、王俊欽﹔拒付計程車車資並殺害司機。


五 ...
請看看這些案例 如果是一般正常老百姓 會這樣做嗎? 會隨便剝奪他人生存權力嗎?
它可以剝奪 那為何不能讓他對自己行為負責 還是說 被他殺的都算是他受害者活該倒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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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治安一定會變壞的。
因為有判處死刑才能抑制治安才會有差。
假如死刑廢除日本人街頭殺人這樣殺好幾個人,這樣的人關在監牢裡又不會死。
那如果哪一天這個人又從牢裡跑出來那又去拿武士刀到處亂砍死的人不是更多。
且這些人在牢裡吃飯、洗澡、生病那誰要顧?且如這些人是無限期關在牢裡那對他們來講比死更痛苦。
不會叫這些人出來最社會做公益回動吧!
不會連牢裡面也設個大醫院讓他們可以看病吧!
而且死刑不一定要槍決,打針也可以。
反正廢除掉一定會引發更多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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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最新消息:剛剛看夜間新聞,法務部長已口頭請辭獲准...狂賀... ..去放鞭炮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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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芭樂班長 於 2010-03-11 23:37 發表
今晚最新消息:剛剛看夜間新聞,法務部長已口頭請辭獲准...狂賀... ..去放鞭炮囉...

好耶終於下台囉
死刑可繼續實施下去了
就看下任法務部長有無魄力嚕
貼張火砲射擊代表我心意

雷動九天平四海~霆威十地震八方
雷震一聲悍山岳~霆薺風雲威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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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法務部長人選之一

殺人專家

殺了5個人,竟然判20年.

可見法官不但是佛心來著

而且還預見他要來當老闆.

[ 本文章最後由 60砲長 於 2010-03-12 00: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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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芭樂班長 於 2010/03/11 23:37 發表
今晚最新消息:剛剛看夜間新聞,法務部長已口頭請辭獲准...狂賀... ..去放鞭炮囉...
她發表的邪說繆論終究抵不過人民正義的怒吼

陸軍步兵第234師
戰鬥工兵營營部連上兵
武化二級廠管制士
地B144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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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對 廢除死刑以及減刑 的理由 
第一,在所謂民主國家中,能夠被判重刑是相當不容易的一件事,就算一審有罪,也還能不斷上訴,上訴時間更是長達十年以上,在這種情況下,還被判死刑的,通常都是罪有應得。

第二,重大犯罪者再犯的機率相當高,如果我們不斷主張犯人的人權,那身為有可能成為下一個受害者的平民百姓們,我們的權利在哪裡?

第三,有人主張,如果判罪犯重刑或死刑,那他會為了想逃避追緝,而搶先殺害被害者,以便湮滅證據,所以減刑以及廢除死刑是在保護受害者。而且我們無法證明,判死刑對減輕犯罪率有幫助。我認為這是不合邏輯的詭辯。

台灣目前已判死刑,等待執行的死刑犯,都是已殺死被害人的。也就是說,如果你不殺人,要被判死刑,幾乎不可能。有人竟假設犯人會為了躲避死刑而殺死受害人,根本就是本末倒置,毫無根據的說法。

再者,許多有死刑的國家,治安都比沒死刑的國家好。新加坡甚至有鞭刑,他的治安就很好。台灣戒嚴時期的時候,判刑最重,結果治安最好。另外,軍法判刑比一般判刑來的重,在職軍人的犯罪率也比一般人來的低。誰說嚴刑峻法沒用?
繼衛生署 署長請辭又1位部長下台請辭  

[ 本文章最後由 ko77 於 2010-03-12 01:4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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