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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1 則發表於 2010-03-11 15:32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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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個政務官,且在馬英九政府大力提倡"依法行政"的口號之下,法務部長居然做出如此"有善心"的行為,
這真的是一個政務官該有的態度嗎?
如果立法通過廢除死刑,那王部長很有機會可以在歷史上留名,因為她曾經大力提倡過,但是,目前還是有死
刑的規定存在,且已經過三審定讞,若不依法行政,那我只能說這是.......
踐踏司法,踐踏被害人及其家屬權益,更是踐踏國家給你的職務!
想當善人,請先立法,否則,請簽名,在不然,請下台,換個敢簽名的來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