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陸軍野戰砲兵 於 2013/02/19 13:59 發表
想想很有道理,
這樣匪軍就不知接敵部隊是在地,或許金門它區(如南至西,東至西,西至小)垮區支援,
亦或是否由台灣本島野戰部隊,登陸支援金門作戰區,拆除「識別區單位三角標示」是正確的,
感謝您 ...
這些三角識別標誌是馬安瀾當司令官時就已改到現在.遠在民國58年..
在54-58年是四方跟圓形混用或是輪用.司令官是尹俊上將時期..
更早是部隊掛自己隊徽的臂章.如823砲戰.93砲戰.617砲戰.都是有自己部隊的隊徽尬在肩膀上..
其實老共連換司令官.部隊移防番號都一清二楚.部隊或是新主官上任對方都會廣播''歡迎''..
拆這種臂章其實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