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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雷霆砲兵 於 2010-05-21 22:53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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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戰地檔案解密/林金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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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東引佈雷案
時間:民國四十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案由:國防部參謀總長彭孟緝為加強東引島之防務,希望會同美軍顧問團海軍組,盡速研擬防禦性佈雷計畫。
經過:同年十月十四日,海軍總司令部當即會同掃佈雷艦隊參謀長雍上校,逕與美顧問團海軍組洛奇(Lord)少校研議結果,建議不予佈雷,其理由如下:東引島為海軍主力掩庇區域,必須增強其防禦措施,且不受中共岸砲之威脅,如水道佈雷過深則無用,過淺則自炸,佈雷後對該島之後勤支援即發生高度危險。
二、物貿運輸管制案
民國四十年三月五日,新成立的國防部,依據之前的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請示:
馬祖軍需物質及軍隊機關購運生活用品,由臺灣地區軍需物質出口,應由海空軍聯勤總部核發出口許可證。
馬祖駐軍武器彈藥裝備器材等,如無總司令部以上單位之命令,應禁止後送,
而土產運台,應由國防部核准方可進口,至於廢舊軍品之報繳或損壞軍品之送修,也應由聯勤總部查照放行。
三、首次空投演習案
馬祖由於冬天風浪大或因颶風等因素,物貿運補單靠補給艦運輸,會因氣候等因素產生困難,於是有空中補給的構想。國防部遵奉總統指示,籌辦馬祖空投演習,國防部電告馬祖設計助航設備,馬指部遂於四十四年十一月完成在南竿清水山坡空礦地鋪設大型水泥十字架,且能燃火照明的BC-191型歸航台一座為助航設置,利於運輸機夜間辨別方位,空投物質。
國防部於是按照預定計畫,派C-46運輸機兩架次,分裝大米一噸半,衝鋒槍彈一噸半,於四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十六時三十分及十七時三十分,先後飛往馬祖清水空投場實施空投。
第一架次陸軍聯絡良好,命中準確,軍品全部收到,第二架次因氣候突變,風速增大,由臺北起飛時為十七時三十分,到達馬祖清水上空事實上已接近夜間,軍品命中率為百分之八十,檢討空投演習結果,空投各項設施及作業人員,尚屬適切有效,必要時實施空投補給,當可遂行,於是推廣至北竿、白犬、東引等島嶼。
四、馬祖空軍基勤分隊成立案
五O年代,馬祖乃身處戰地,是戰地就時時有戰爭發生,有戰爭就必須時時補充武器彈藥,有戰爭就必須做好兵源補充,或傷患後送醫療準備,鑒於此,國防部在北竿塘東側沙灘上鋪設鋼席道面,長460m2,寬24m2,因跑道兩端有山岩障礙飛行安全。為了具有支援C-47運輸機一架過境之基勤工作。國防部有擴建北竿機場計畫:
一、將跑道鋼席道面擴延全長為800m2,可供C-47型運輸機起降使用。
二、建30m×30m混凝土停機坪乙座。
三、建飛行管理室一棟,通信助航設施營房乙棟。
民國五十三年八月,馬祖北竿機場擴建完竣,則面臨到由何單位管理,人員編組,縱橫連擊等問題,經國防部會同作戰署、後勤署、通信處、軍醫處及空軍總部等單位研商。決定成立馬祖空軍基勤分隊,隸屬空軍總部松山基地大隊,並應有以下之業務人力編組。
一、任務:身負馬祖基地C-47機一架過境之基勤,無線電通信及航管業務。
二、基地勤務:需配置人員十五員(官1、士5、兵9)及軍用車輛一。
三、無線電通信:設無線電臺一座,負責對空及平面通信,計編人力17人(官2、士14、兵1)。
四、航管業務:設管制搭台一座,計編人力4員(官1、士3)。
五、氣象業務:增編馬祖第六氣象臺,士兵2員。
六、醫療業務:該機場醫療支援,應由陸軍負責,至於機場緊急救獲,由防砲醫務人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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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Alex 於 2010-05-22 00:0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