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真不好意思.今晚晚餐凸燃接獲電話及部落格.說要告我法院見.當晚不知道如何應付.才上網和大家探討事情.他是數十年前離職同人.目前也自己開從事電梯行業.他從朋友得知在部落格上有提到相同公司名稱及不良保養照片.目前不良電梯.我公司原廠得標維修.公司派我接手在4.5月和檢查機構安檢及拍照.只是工作專業關係將保養不良照片在自己部落格上.做專業講解.有提到公司如下當初寫字是(日盛謀機電公司)和(日盛機電公司)有和相關.只差一個字眼.就想告我法院見.當初寫作沒有惡意攻擊任何公司或人員.存翠是心情寫作.沒想到過了4個月有了反應.是被告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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