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蔥花麵包 於 2010-08-13 23:20 發表
可能是"詐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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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士官長.只要照片不是造假的.不用擔心...
不仿可以玩玩他..告訴他."我想和解.不知道要賠多少?"
看他怎麼回就知道其目的了...
報告蔥花長官:
原文我有看過,士官長應是改過內容.原文有對方公司名,對方是士官長以前同事,真的告起來,不管有沒有事情,麻煩總是難免.以社會經驗來判斷,同事相處的時候應有閒隙,士官長又撰文相關公司的措施,被人小題大作了.
人在江湖飄,哪有不挨刀....當作是1次經驗,快找共同的朋友出來協調避免麻煩,頭1低,日後也會雨過天晴.
5年前與父執輩的長輩打過1次官司,雖然贏了面子,卻輸了裡子....雙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