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入營當「日薪戰士」 國防部107年開始試辦
記者呂炯昌卅台北報導 2016.12.20 /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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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室代主任蔡忠誠少將。(圖卅記者呂炯昌攝)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室代主任蔡忠誠少將。(圖卅記者呂炯昌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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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兵役制度轉型,常備部隊由志願役現役軍人編成,同時退伍之志願役後備軍人增加,為提升軍事人力運用效益,並節約訓練成本,國防部將於明(2017)年推動後備軍人志願短期入營服役擔任「日薪戰士」,藉由持續施以召集訓練,以達到「平時養兵少,戰時用兵多」建軍目標。
國防部20日例行記者會中,全民防衛動員室代主任蔡忠誠少將表示,
志願短期入營的對象,退伍後8年內具中、高專長之志願役後備官兵,及已申請退伍即將離營之志願役現役官兵,均以回原部隊或同類型部隊為優先。他說,未來每月至少必須回部隊受訓2天,採取不留宿方式,分為每周二、三或每周六、日兩類;每年需參加一次演訓(7天6夜),全年入營29天為原則,但因部隊任務需要,且個人同意時,得酌增(減)全年入營總天數,最多一年不超過53天。應召在營期間具有現役軍人身分,依法享有相關權利及義務。
蔡忠誠指出,申請參加志願短期入營服役的後備軍人,
離營前最後3年的考績,必須達到甲等以上,體格分類作業程序之體格編號1或2以上,未受徒刑、拘役、保安處分、強制戒治等裁判之宣告。試辦期間1年1簽,未來可能改為1至3年。在簽約期間,不能前往中國大陸,但非召集在營期間赴大陸以外地區,則不予管制。
後備官兵入營後,若發生體格不符、未依時報到逾3次以上、施用毒品、重大違紀犯法事件或赴大陸地區者,蔡忠誠表示,均註銷志願短期入營服役資格,亦不得再次提出志願入營申請。
明年試辦後備軍人志願短期入營服役,
預計提供123個職缺。薪資待遇方面比照志願役現役官兵給與基準發給,與現行接受教育召集訓練同樣享有交通費、誤餐費及保險撫卹等均相同。中校每日2256元,少校2005元,上尉1797元,中尉1623元,士官長1594元,上士1543元,中士1430元,下士1312元,上等兵1228元,一等兵1174元。
擔任「日薪戰士」之後備官兵得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3條,
請公假應召。關於記者提問空軍飛官退役之後備軍人是否能重回飛行線飛戰機,蔡忠誠表示,後備軍人回到部隊必須先做專長複習,再做專長訓練,因此現在不可能讓後備軍人飛軍機,如果是空軍可能擔任教官。如果企業員工大量參加後備軍人志願短期入營,未來也將研議給予減稅優惠
企業會准許請公假嗎?
123個職缺應屬試辦性質!
校級軍官入伍,那豈不事變成,現役軍人要像打工仔敬禮與接受其指揮服從其軍令!?
那要怎麼領導統御?
林北!是現役的,憑啥要像打工的敬禮?
一旦發生戰事,不要說甚麼游擊戰,台灣腹地有限,不具備那條件,人民的向心力也不夠!
比賽誰丟盔棄甲,日頭赤炎炎,隨人顧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