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阿布 於 2009-05-29 19:27 發表
看到這則新聞
就想到之前那2少年開車衝撞警察 警察還擊.
結果卻被告上法庭....
犯法者逍遙法外 而維護治安警察卻要因為還擊
而要負出相當責任....
警察不是不敢開 而是一開下去 那些民意代表又來哭天喊地
難道 ...
遇到這種雜碎 這樣做就對了 萬一槍被搶了 死的又是誰 那些主管因為預算問題(實為自己升官之路順遂)而不敢得罪那些民意代表 都沒有想到下屬的辛苦 甚至冒生命危險抓人 這種惡習不知要到何時才會結束 那位開槍警員不知是否也會被這惡習所害(受到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