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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09-08-28 13:09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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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竿時剛調任重砲砲長
砲陣地內衛兵24-02
於01左右人員不見
地下遺留57步槍及子彈.手榴彈2個
嚇一跳馬上追查去向
原來溜回大寢室睡覺
只好自行留意陣地安全
其裝備收藏於陣地內
我的小房間
下一班衛兵交接時
請另外再拿槍枝子彈
清晨早點名前
告知副連長狀況
請他輕輕處置
當時前線地區
衛哨擅離職守唯一死刑
集合時問其裝備及
為何擅離職守
回答拉肚子人不適
副連長一陣拳打腳踢
就沒送軍法放他一馬
[ 本文章最後由 短波砲長 於 2009-08-28 13:10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