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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2-06-10 19:48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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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書...76年3月底4月初對岸圍島時.在指揮部軍官連寫過
公發的.已印妥.只要填上姓名.年月便可
內容大意是:兒000於00年0月於馬祖地區.為國....養育之恩來生再報....之類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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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個信封..內信封.填上收件人(父.母)姓名.地址..寄件人印的是台灣紅十字會
外信打印是請轉交香港紅十字會..
填上姓名.裝入內信封.再放入外信封.收納於上衣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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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會特別深刻.因為曾問主任"為何印的是轉交香港紅十字會?"
"一開戰.我們大概活不了.清理戰場時.只能祈求共匪收集後.能轉給香港.再轉回台灣.."
[ 本文章最後由 蔥花麵包 於 2012-06-10 22:06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