暱稱:蔥花麵包
第 1 則發表於 2009-11-30 18:37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老楊 於 2009-03-26 21:17 發表 "糧票"大約在民國70年代末就已經廢除,改由行政直接向搭伙的原單位討主副食費(現金). 如果是新兵一定會在營部連吃個幾天,等他們到砲連報到,營部連行政再向砲連的行政討錢. 這一部份常有糾紛,所以要幹過行政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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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則發表於 2009-12-01 20:58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士兵長 於 2009-11-30 23:49 發表 報告輔耶! 為了保留這張糧票 餓了一個月啊!!
第 3 則發表於 2009-12-02 20:46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士兵長 於 2009-12-02 17:43 發表 和蔥花麵包一樣 過期作廢 緊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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