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阿丸 於 2010-05-03 23:03 發表
如果你那時是八萬的話,那我當了一年多的時候剛好是從"原價格"調高上來的時候
所以也就是說是從六萬調到八萬...
我服役時後因為1011金門火燒車.彈藥庫的兵多一比死亡給付.這些是1011受傷/死亡學長換來的.
記憶中好像由某家保險公司承保.高額保費是國防部付錢.因為怎算都不合理(有從事金融朋友應該了解.怎精算都經不起一次意外).另外就是還多一筆彈藥獎金(危險加給).美其名是彈藥獎金.其實是另類安金費.
彈藥補給-2100/彈藥技術2300/未爆彈小組危險加給更多
一個上兵5500+1000外島+2300=領了8300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