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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與傷者簽契約拔河斷臂傷者市府年賠147萬

引用:
原文由 白目東 於 2011-05-19 00:45 發表



咳 我來依法行政吧!

這是政府與人民締結的行政契約,基本上具信賴原則保護!
如果現在中止,會變成這些人可據此申請國賠,加害人就是中止契約的人,
除非能證明當初締約時,有重大違法過失!懂嗎?

所以沒 ...
補充一下東哥!(東哥我懷疑你在苦讀行政法  )
信賴保護原則不值得保護情形-
1.以脅迫/賄絡/詐欺情形做成行政處分(行政契約亦同適用)
2.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不完全陳述以至於行政機關因該資料或陳述做成處分
3.明知違法或重大過失不知者.
信賴保護原則-法秩序安定與誠實信用原則...
就算政權改朝換代.對國家賠償與行政補償都是有既定確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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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背完了...來點輕鬆的!!!
聽說這位是刺客學長的小三...

布兄好眼力^^是墾丁沒錯

[ 本文章最後由 化學士 於 2011-05-19 15: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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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刺客 威望 +2 掯~~沒禮貌..什麼小三! 你學長我的行情...她~已經排到小八囉!! 2011-05-19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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