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18.167.107.x 於 2010-11-23 05:42 發表
坦白說..早期..很多人去考警察..是因為想逃避兵役..甚至可能抽到三年的海軍陸戰隊或者是海軍艦艇..所以...警專規定..畢業後服務未滿六年者..除了要賠償警專兩年來所有的訓練費用及每個月發的零用金外..也一律回役..扣 ...
還有就是考績連續被打丙3年/或是記大過兩次以上(畢業後六年內)也是要回役~!!
認識一位大概72年次左右的.現在正在邊緣徘徊...很怕年底考績在被記下一筆(他已經一大過一小過)
列為二組輔導對象~!!現在在警備隊列為無效警力(無佩槍/無罰單)..
整天就是站路口~!!交通勤務/巡邏以及支援保安鎮暴.
鎮暴操我看他這兩年跳的很熟~!!都快可以指揮隊形了~!!
另外50幾年次還有警察役.以往怕抽到海陸3年.資格符合可以選4年半警察役.
訓練後分發各保安總隊(保一/保四/保五/省保)
身邊一位朋友就這樣一腳進入這職業(保一/續簽後到省保/台中市)...也都快退休了.也讓他混到一塊四
當偏遠地區的副主管.
PS:請問路人大在保一有被強制移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