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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連議員都能讓國道警察變軟脚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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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呂ㄚ家 於 2013-10-05 19:27 發表
不過我比較質疑的是一個地方民代如何能讓高高在上的國道警察認栽去當郵差??
國道員警不同於一般地方警察,除中央立委與中央部會首長外,其他人可是管不到他們得[薪水不經地方政府]
所以。。楊議員幕後得立委是誰, ...
國道警察會高高在上嗎??不覺得
幾年前國道三隊開了X市6分局巡邏車罰單後.X市6分局與三隊就槓上
X市6分局嗆:國道三隊不要下交流道.下來一次賭一次!
其實國道警察不過是交通專責單位.還是有轄區還是有業務不過比起一般地方警局單純些(沒戶口.刑案壓力較小)
政府機關就是這樣
你理民代那套你就會被牽著鼻子走!你不理他.依法辦事他也沒你皮條
當然事後他會修理你.不過這是長官風骨腰桿問題
這事情的處裡我覺得處裡的不錯.
(難道真的要郵寄證件回去嗎??那不就又給他抓到興風作浪的理由)
既然有議員背景撐腰.也還好有錄音影
去說明清楚並還證件也算是另類洗議員的臉.
楊議員這人風評算不錯.也阿莎力!!
每個議員遇到這事難免都會用自己方法.總會覺得自己很大
至於背後立委我想連一位里長都叫得動蔡錦隆.
背後立委是誰真的沒太大關係.
或許楊有打給國道二隊隊長吧!!
這事沒想像中嚴重
比起其他#$%^&還算好的!!

[ 本文章最後由 彈補兵 於 2013-10-06 12: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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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砲長 金錢 +2 2013-10-06 17:39

  • 呂ㄚ家 金錢 +5 原來是老蔡 謝謝囉~ 2013-10-06 14:51

  • SkyBlue 金錢 +5 印象中,台北市警局與高雄市XX分局都曾有被開單跟國道警槓上的事件。 2013-10-06 14:39

  • 9977 金錢 +4 原創內容 2013-10-06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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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呂ㄚ家 於 2013-10-06 15:15 發表


國道警察在以前,是需要打點才能久呆得地方,就像台泥、台鹽;中化或中纖中油得"駐衛警"一樣
雖然保二保四都能支援,但是要能久呆就需要一點手腕。
以前得國道警也是少數可以開進口警車單位,而且是上下班都開 ...
家大哪裡都一樣啦~!
會有想巴結民代的但也會有不想巴結的!
不是全部都這樣!當然這跟主管有關係
但老實說面對民代不管基層或是高層都會很注意
這跟親民與否沒關係.作法上不得不失!才是唯一原則!
媒體擴張時代/民意高漲時代哪裡任職都嘛一樣!作法都大同小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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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呂ㄚ家 金錢 +3 讚!讚!讚! 2013-10-0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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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27.51.12.x 於 2013-10-07 19:38 發表
浪花軍友所言差矣
確實任何人都可能會遇到壞的警察和執法人員
這情形下弱勢者可能會吃虧
但是,不能因此正當化關說這件事
就算是所謂的為弱勢也不可以
因為關說的本質,是用「非制度性的力量」去破壞「規則」
...
關說???路人大您也誤解行政上關說的定義
我來說說什麼是關說吧
在台灣法律明文.是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施行細則裡第四條
指-本法第八條所稱關說、請託,指其內容涉及機關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或執
行,且因該事項之決定或執行致有不當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者
所以關說是已經影響某項行上具體業務事項的執行或不執行
好比說人事決定或措施或升遷調動等等!
簡單來說關說是有利益衝突(只限行政上)--->再來才是關說
而議員針對員警執勤方式上行政違失舉發與權益上維護-應該算行政程序法上的陳情
非關說僅是種意見表達
因為已經開單了.已經沒有關說空間.至多是對值勤上態度的不服
這點我想議員是佔得住腳的.且國道二隊是去服務處說明
非在議場裡(市議員也無權叫國道專業單位去質詢).時/地/作法上還算合理
至於對錯.我覺得不是當事人就無從批判.(所以我說事情不嚴重)
這事情是紛爭引起的誤會!不是關說!
至於司法關說那又是另一層面問題!

[ 本文章最後由 彈補兵 於 2013-10-07 19:5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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