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於 本 站
國 軍 臂 章
軍 旅 札 記
後 備 之 友
留 言 版
後  版
檔 案 備 份
 
發新話題
列印

日本終於破除零執行,以絞刑處決2死刑犯

引用:
原文由 阿丸 於 2012-08-04 00:29 發表


日本去年一整年零執行死刑..讓我們身為殖民地的台灣法務部也不敢造次
殺人償命,打爆惡徒,這我絕對贊成
但這跟殖民地,跟什麼造次有什麼關係啊?
幹嘛拿字眼修理自己,把自己看的那麼卑賤哩?
搞不懂
殺人償命不償命..這是刑事政策問題
用什麼方式處罰罪犯是各國立法問題
立法歸立法(法制訂定)/司法則歸司法(偵查.起訴.判決.執行)
簡單一句-權力分立
曾勇夫算不錯了.去年打掉好幾個
但重點是-可以執行的人有多少!!!
被執行的對象到底符合不符合-其條件!!
個人不認為-執行死刑就可以撫慰被害者(這是傳統-應報應刑的觀點)
讓犯罪者受[應有處罰]才是法律的角度
至少現在台灣還是有死刑
判決確定後.符合執行就執行!
廢死與否.每個人認知主張都不一樣
沒有絕對的對與錯~!!
只能說-看事情角度有時候要多角度
但有時候別太廣泛~!!單純從單一角度看就好!!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 呂ㄚ家 金錢 +2 讚!說的好!! 題外話,個人覺得絞刑是個好方式。 殘忍又有效率..能收警世功效 2012-08-04 20:12

引用 TOP

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61.20.155.x 於 2012-08-04 18:18 發表
雖我能理解許多人常說:「若廢死者自己家人受害,他們還會不會要廢死」這樣的問題,
但廢除死刑是一種抽象思維的產物
就是說,推動廢死者是從抽象的人權價值而產生論述的
那個思考過程有點像健保的設置:對健康的 ...
這位路人大說的也不錯
不管哪種法律系統
都是-
無法律就無犯罪
無犯罪/無法律就無處罰
~!!
日本與我國皆為-大陸法系
我國刑事法(尤其刑事訴訟)深受影響
本來就有死刑.只是日本裁判所(法庭)推事(法官)甚少用到而已

本帖最近評分記錄

引用 TOP

後 備 軍 友 俱 樂 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回上一頁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