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惡烈 於 2011-10-16 07:24 發表
大帥~~向您說明一下
海巡的確沒什麼用,但他具有司法警察的身份,而司法警察代表領土的管理者身份,所以也代表"國家"的管理者,而軍隊駐守表"佔領"者身份,而沒有統治的身份,這是一般世界的認定,所以烏坵為什麼 ...
烈哥說法是正確的-仔細來說-海巡署具備有-執行行政上/司法上的公權力
而軍人是-防衛領土遭入侵/與對敵作戰.兩者性質上/功能上/層次上皆不同
把-海巡當-軍人層次來看..這點就錯了!!!
當然-戰時海巡是納入作戰序列.不過這只是他兼具戰時國土-保衛一環
其意義-跟民防隊戰時是作戰一環意思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