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案最特殊的地方就提告配偶可以單獨對配偶(通姦者)撤回告訴
但不及相姦之人(客兄/客婆)!!所以很有可能只有相姦那方會被提起公訴(公訴罪)
通姦也有判例可循-口頭交代/打XX/愛撫/親嘴等.在判例上也不算姦
姦-要X器接合在實務認定才算姦!!!
(或是及其他方面可以認定有姦的行為-XX套/沾有..的衛生紙或是錄音/影)
新聞事件-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l/3/today-so3-2.htm
當事人是公務員-尤其是女方是-巡官分隊長....看來以後要升官比別人更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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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sam 於 2011-02-10 11:24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