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卡.卡..........
工4火箭砲長不是要您當解說員啦!
(喔!台灣您就讓它獨立.為何東北滿洲國就要回歸中華民國咧!人家溥儀還在ㄚ.歪心.
)
是要您當"蔣介石總統"遇到中共大軍來襲.您會怎麼做? 請選擇.
1.率部投降.
2.像前副總統李宗仁逃往美國.
3.捲款(黃金)做大爺.把台灣買下來.做島主.
4.發佈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去跟中共拼!拼不拼的過再說.
5.其他請自述.(還沒全垮前先不用切腹時您在幹嘛!)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是1948年4月18日國民大會第一屆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具有“憲法”補充條文性質的法律文件,成為蔣中正在“戡亂時期”進行獨裁統治的重要法律依據。直到1991年才“終止”,實行了43年之久。
1949年5月20日,國民黨在其全面潰敗前夕,為加強對台控制,通過臺灣省警備司令部頒布“戒嚴令”,宣佈臺灣地區處於“戰爭動員狀態”,在全省實施戒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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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祭司蔡 於 2010-05-14 10:44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