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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電報告遭中共吸收沒人理國安局包庇羅賢哲

2011-06-24 新聞速報 【報導卅戴志揚】

國安局內情搜設備的簡報。卅資料照片

    前陸軍通資處長羅賢哲少將共諜案,雖已偵結起訴求處無期徒刑,但本刊掌握獨家內幕,羅案尚未爆發前,國安局駐泰國站站長孫紹文少將早已掌握羅員與中間人,及中共駐泰國大使館一等祕書林義舜三人間不尋常關係,第一時間拍緊急電報回國安局示警,未料該電報並未上呈國安相關高層就遭「存參」隱匿,錯失防堵機密流失先機。國安單位也證實,由於羅隱匿相當多實情,懷疑還有共犯尚未揪出,因此還持續發出三十餘張監聽票繼續監控,其中不乏高階軍官。

    立法院國防與外交委員會,於三月十六日邀集國安局長蔡得勝率相關情報機關首長,提出「國家情報工作暨國家安全局業務報告」採祕密會議報告,當天出席的還包括調查局、軍情局、憲兵司令部、海巡署、警政署等單位。

    國民黨籍立委帥化民質詢時,提出一分檢舉信函質詢國安局長蔡得勝,內容指出九十九年底,國安局派駐泰國站站長孫紹文少將,曾發現羅賢哲遭中共吸收情資,但是該分關鍵性電報事後卻遭隱匿,要求國安局提出解釋並徹查相關失職人員。

    不過,國安局第一處(國際情報處)副處長顏建岳答詢時表示,國安局從未收到過有關國安局內外單位有關羅賢哲被吸收的相關情資。

    但根據本刊掌握,該分公文不但存在,還是國安局駐泰國站站長孫紹文少將,於去年以急電方式傳回,但第一處的官員非但沒有向上呈報,還輕忽地將其存參,因此該公文就躺在檔案室內超過半年無人聞問,直到羅賢哲案爆發。

    國安人士說,羅賢哲遭吸收交付情報長達七年半,當時的國安局駐泰國站站長張蔚銘少將,與羅員有將近八個月的共事期間,兩人還經常聚餐、打高爾夫球,而當時羅早已遭吸收且開始交付情報,但張蔚銘卻從未發覺異狀。
由於是國安機密外人無法得知.轉貼感想無從說起.這件我6/24轉貼.7/16才有人回應.
a-ing大這樣您是否能體會?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9012/112011062400684.html

[ 本文章最後由 祭司蔡 於 2011-07-16 19: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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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蜂火箭兵 威望 +1 2011-06-24 16:40

226師-677旅(台)/284師851旅(金)5B3C野戰步兵-- 57機槍射手
虎嘯南雄師步5營陸軍陸戰隊 226 + 284 = 510   
隸屬我家安全局--局長(兼管君事情報).0069情報員.首席分析師
下部隊南勢埔營區當天4 天3夜250公里行軍操場集合.我留守.
金門全島大演習第二天半夜尚義機場反空降連部集合.我退伍.

引用 TOP

羅賢哲賣保密器給中共 共諜案洩密 愈洩愈大條
更新日期:2011/07/16 03:20 呂昭隆卅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呂昭隆卅台北報導】


沉寂一段時日的前陸軍少將羅賢哲共諜案,驚爆震撼各方的重大發展。據透露,相關單位查出羅賢哲駐泰期間,曾遺失保密器,現幾已確定羅係將保密器高價「賣」給中共。由於中共取得保密器,就可以循線研究破譯密碼之道,而凡須透過保密器傳送的文件,機密等級都在「密」級以上,若中共已破譯,其對國家造成的傷害,極其嚴重。


據了解,由於羅案相當敏感,國防部與國安局均全面封鎖消息。國防部官員僅表示,駐外單位、情報單位的保密器,均由國安局統籌管制。國安局則堅稱,國安局各式裝備均透過嚴謹之管理與查核機制進行管控,有關羅賢哲遺失國安局配發裝備,並非事實。


一位知情人士形容,在兩岸諜報戰中,最值錢的情報,並不是防衛台海的「固安計畫」,而是保密器。「只要肯賣,一定是最高價,而且價錢隨你喊」。因為研發保密器所投資的經費與時間,無可計量,更重要的是,編寫設計密碼的人才,極為稀有。據透露,羅賢哲賣給中共的保密器為「安平六號」,大小如便當盒般。全世界的國家都是自行研發保密器並視為最高機密。代號「安平」的保密器,係中科院研發製造,從「安平四號」到安六,目前已有「安平八號」等系列保密器,號數愈大者代號保密層級愈高。

據了解,「安平」保密器是加裝在傳真機上,透過內部編碼將文件訊號改成亂碼,接收端同樣要有保密器與「保密晶片」才能接收,兩者缺一,收到的訊號就是無法解密的亂碼。此外,不同的傳遞手段,各有不同的保密器,加裝在手機的保密器,代號為「安通」;加裝在電腦的保密器,代號為「安訊」。


以駐外單位所言,包括外交部、國防部、經濟部、國安局、軍情局等,重要電文都使用保密器,此外,國防部與軍情單位內部,重要電文與通訊需加密傳送,也要用到保密器。


據了解,由於羅賢哲的保密器不見,是在駐泰期間,當時還不知道羅是共諜,故係以「遺失」之由,再依相關程序處置。依軍中規定,即便是「遺失」保密器,都得由國防部與國安局徹查,直到找出原因或找到保密器為止。



至於負責保管保密器者,如遺失保密器,比遺失槍械還嚴重,輕則行政重懲,重則需停職法辦,因此,何以羅賢哲當年遺失保密器,非但未受懲處,最後還能晉任少將,國防部與國安局高層均感納悶。

當然是國軍高層有匪諜掩護.就像1949年國防部參謀次長吳石中將等匪諜案一樣.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16/4/2v5jt.html

[ 本文章最後由 祭司蔡 於 2011-07-16 19:33 編輯 ]

226師-677旅(台)/284師851旅(金)5B3C野戰步兵-- 57機槍射手
虎嘯南雄師步5營陸軍陸戰隊 226 + 284 = 510   
隸屬我家安全局--局長(兼管君事情報).0069情報員.首席分析師
下部隊南勢埔營區當天4 天3夜250公里行軍操場集合.我留守.
金門全島大演習第二天半夜尚義機場反空降連部集合.我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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