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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08-08-21 22:40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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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國大陸那場輸了就輸了,不要怪裁判...也不要說什麼中國搞小動作,這樣我們的棒球永遠不會進步,以我在現場看到的,除了彭政閔打那球是二壘安打一壘裁判沒看到判界外那球之外...其他都還可以接受...至於150萬...規定就是規定...該給的就要給...不想給下次規定第一名才給那就沒事啦..
花了六萬元看了四場比賽輸三場..當然很幹...但這就是比賽啊...那個球員是為了輸球而去比賽的啊...大家每一球都有盡心打擊...用心守備那就夠了...如果覺得150萬很好拿...那請大家讓你的小孩子去打棒球看看...你會願意嗎...嘴巴說說很容易...但要做到可不簡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