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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0-09-12 10:25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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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本部連得利卡的駕駛和調度士來到參辦室,一臉苦樣跟我說有事要報告參謀長。原來車子和民車擦撞,沒什麼大事,但得利卡擦傷,小小凹了一塊。重點是:參謀長曾說如果軍車撞到要報告,駕駛要關緊閉,這時我發揚了連絡官職位的重要性及"同袍愛",問駕駛如果自己"擔屎"去車廠修多久會好,他說車廠要一天,全部鈑好,油漆補好。我就說那你現在趕快開去修啊,駕駛又苦著臉說:得利卡每天都要出車,去修就出包了。我就和調度士說:那就把派車單填參辦室要管制,明天我們參辦室要用得利卡,調度士和駕駛馬上心領神會,馬上去修車了,他們知道沒有其他單位敢和參辦室搶車子的,事情就順利解決了,彷彿一切事都沒發生過。
PS:因為該駕駛以後擔任其他職務,駕駛為了感謝我,替我做了一件違法的事,不知道過了追訴期沒有..呵呵..不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