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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3-04-20 00:01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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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民79)年年初調206D618RHQ時擔任行政時(上士),當時的提領薪餉作業與幾年後的耶瑟倫排長所提到的回憶相同;還記得的前置作業大致如下。
前一日我先讓調度士寫好派車單,(白色箱型得利卡、外漆紅十字的救護車)調度士是配置在旅部連的。
準備械彈!38左輪手槍一支、M14步槍一支,子彈依平日攜行數量;(2個6發轉輪+雙彈匣20發),都由本連軍械室具領,槍械配置是我配戴短槍,(車兵)駕駛兵配戴步槍。
可能我是志願役士官,又兼是實際執行政業務的行政?(還要身兼值星管理)我派車、領槍、領彈都是以值星官、以幹部的方式直接交代執行,從來沒有被刁難過。
至於為何會有這種方式?依樣畫葫蘆吧!前行政(義務役士兵)手上接下來就是如此,當時他只有攜帶一支步槍而且是自己背。
我會多把手槍?純粹是旅長跟連長覺得這樣不夠體面,一個上士自己帶槍、還要帶墨綠袋?因此交代下個月領餉時讓我再多領把手槍,步槍則丟給當日派遣的車兵使用。
當時的旅長出身空特,也是我之前在空特外曾跟過的老長官,之後幾年他又調回空特再幹旅長!空特是獨立旅編制,旅長是少將編階。
當時每個月都這樣提領薪餉,似乎是206D的傳統?而且仔細回想,似乎沒有完整的SOP?
每個月提餉,幾次之後變得油條...由於是一早出門早餐沒吃、又或者是不想吃部隊裡的豬食早餐?有天,下了關東橋的斜坡後往35收支組的路上(那條叫光復路嗎?),右手邊有個傳統市場...我要車兵在路邊駐好車(白色得利卡救護車);然後雙雙走入傳統市場吃早餐。
2人都身著乙種服裝(戴小帽),除了我腰上的手槍、車兵肩上的M-14步槍...我倆是標準的不能再標準的軍容!服儀整潔、配件光亮。
找了家傳統早餐店後,我轉頭點餐、車兵不經意的坐下將步槍就順手置於桌面;折疊桌"乓"的好大一聲。
阿兵哥,你們要幹什麼?....老闆娘操著客家話問我。
當然是來吃早餐啊!不然幹嘛?....當下我沒想到,她所"想到"的不是這個。
這個市場不是軍方指定的副供站,雖偶有軍方來採購?好像也都以散漫不受管制的空軍為多?都是三三兩兩的"單兵"個人採買。
陸軍殺進來還帶著槍?在這裡每回提領現金起碼吃了半年以上的早餐,好像也只有我這麼天才!
新竹憲兵很多,個性上我也很肚爛憲兵...偏偏沒在提餉時碰過憲兵?可以讓他們看怎樣G7+1我?然後..我再慢條斯理修理回去。
洽公遇過2次,都從後方追上來,刁難不成...2次都讓他們記了優良。("出門"我一向很注重服儀)
2週對背一次值星、又要搞行政、從來不能好好休假"優良"有個鳥用?
那年1990年,剛升上士(一級)幾個月滿20歲。
藉著耶排的回憶文...我也想到當年那段時空的自己。
[ 本文章最後由 Gary 於 2013-04-20 00:04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