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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0-11-27 21:06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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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前一陣子繳銷了勳章與證書換了區區的2萬多元,更早之前大概金價還略低於現在的時候;夫妻倆把結婚時的一些金飾變賣了20餘萬元。
因為早年軍旅習慣、因為維修精密電路時怕導電的關係,一直以來我沒有在身上掛東西以及戴手環、戒指、手鍊的習慣;況且...黃金挺俗氣的!
當然白金也一樣,鑽石就更買不起了;務實為主....這些東西真的不實用啊!
與其結婚後就一直擺在衣櫃裡?不如趁著金價好拿來套現比較實惠。
還了些房貸、保險、稅金、不是所剩無幾?是根本東拉西扯錢還不夠用?
但我已經沒有東西可賣...若說賣菊花?那還真是個冷笑話。
與其將勳獎收在便當盒裡?把證書與獎狀捲在紙筒裡?我選擇最現實的東西!
有錢未必能,無錢是萬萬不能啊!
賣了。
怨只怨當年東拉西調一年調一個師級單位,再者連隊績點根本都亂用、要不就是沒確實的傳輸上線;不然應該還能多換個幾面,這會兒至少應該還能多個伍佰一千的。
[ 本文章最後由 Gary 於 2010-11-27 22:1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