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記憶跟阿三大的一樣!當時應該是大月39、小月41元,因為曾經擔任過伙委很長的一段時間;所以很清楚記得這個數字;上述數字指的是副食費,也就是概略可以稱之為買菜所用的錢。
主食則為大米、麵粉、食油、食鹽、軍肉(牛肉、豬肉)、副食品罐頭(花生、麵筋、嫩薑、脆瓜、還有另外3?4種醬瓜)、水果罐頭(荔枝、龍眼、鳳梨、芒果、?、?);這些在造冊請領中統稱為糧秣。
其中的罐頭類(軍肉、副食、水果)配發標準為外島不分大小與單位的全員,以及本島中的海防、山防部隊;本島其它部隊應該是領不到的!有領到...代表有人被凹了。
軍肉罐頭不分牛肉、豬肉每月為每人半罐,副食為每月2罐;果汁(水果)則為每月4罐,主食依行政的線上傳輸名冊,也就是俗稱餉冊的實際人員請領。
依據一人每天多少而統計,大米、麵粉幾兩?已不復記憶,而罐頭詳細數量則如上所述。
請領的數量是以每月的「天數」請領,所以可能是潤月也有大月30或小月31天;由於請領的數量是「足月」,因此按照規定官兵休假時應該辦理退伙費;另外支援、受訓、出差則依據天數的多寡發具糧票(主食)與副食費(每天39或41元)給當事人。
但是除了後者的支援、受訓任務,接續單位會要求拿到糧票與副食費該員人員在新單位才能合法的有飯可吃;這方面通常不會「漏勾」,其它的特意辦理止伙費則幾乎是前所未聞!
一則是不論本、外島,休假人員辦理止伙有其困難度。
可能是連開伙也可能是營開伙,伙委可能是士兵可能是士官當然也有可能是軍官;但是伙委通常不是實際的值星人員負責人數的掌握,另一方面值星人員或參一、行政也不會刻意將人數上報給伙委。
另一方面,主食是可以價繳的!也就是說吃不完的可以上繳而後轉為現金。
現金運用往往是連隊裡的不成文且公開的黑基金,報賠也好、營舍修繕也罷,公費不足的黑基金運用。
也因此之故,通常不會有長官特意要求伙委去辦所謂的止伙費,那...哪有東西可以價繳勒?
引用:
原文由 阿三 於 2010-11-30 21:20 發表`
真羨慕``
有55元`44元的伙食費``想必一定都是高司單位````
77年到79年``我們整個金西127師``下至二兵`上至少將師長``伙食副食費一律平均40元```
所謂的每天平均40元``小月大約41元``大月則只有39元多`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