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乾脆醬啦:成立戰鬥營俱樂部,全民自動自發自行演練或團練
服過兵役的國民,一律配送一把步槍,看是M14還是65K吐,平日自行保養但定期受檢,
子彈可個人登記申請購買,但團練可免費申請供給,練習打靶
將若干公園修改成戰鬥練習場,公辦競賽活動,地區優勝者送IPAD、液晶電視 .. 等等大獎,
年度再來辦個全國總競賽,優勝者送豪宅、汽車、出國機票...等等大獎
特戰部隊只需志願役,當然由國家來養,大隻的槍砲火藥,由他們來玩
全民如此皆兵,不怕哪國來侵門踏戶
訓練不怕死的飆車族來成立快速打擊惡犬,只配大刀,衝向敵軍 (因為太囂張的話,我們有槍 ....)
........ 作夢比較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