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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啥麼FA到底是什碗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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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小周周 於 2010-04-20 21:31 發表
如題..到底是啥呀.我們英明.偉大的大大馬總統.一直在宣傳.像台銀.郵政的門面都看的到他的宣傳.
誰可以幫小弟我解惑呢?
好像是"兩岸先經濟後政治統一或合併架構"這樣說對嗎?統派的會很期待儘速簽署,獨派的視之為毒蛇猛獸
台灣內部有相當大的分岐點,執政當局卻執意要跟中國簽署,還說"先簽後審",長那麼大我還第一次看到兩國之間的合約可以這樣硬幹的!我只希望它可以交付全台灣人公投,內部凝聚共識之後再行簽署,反對的聲音會比較小一些,也符合民主國家的制度及規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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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uest from 115.43.255.x 於 2010-04-23 00:14 發表

你明明就比我老....................真GY
玥妹妹,他是我們127師砲兵506營的,我則是505營的,我是比他早期的學長
我叫妳妹妹,他叫妳姐姐,妳不就介於我們兩個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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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誠實小人物 於 2010-04-23 18:46 發表

那學長您認為如果換 台灣國  台灣共和國這兩個名字就走得出去嗎?
要能夠走得出去的話,中華民國(台灣)的總統必需要有以下的要件:
1.雙重國籍算什麼,要有多國護照才厲害!
2.動不動就要眼眶泛紅,懷念先人德澤,卻對先人訓示的反共立場置若罔聞
3.外交休克,國防休兵,可以換來敵國的慈悲,獲取短暫的和平
4.民意支持度屢創新低,還能自慰式的說自我感覺良好
5.選舉之前承諾的633根本做不到,ECFA只有好處完全無缺點的說詞,大概也只有我家門前的花瓶才會相信了
中華民國的疆域還包含外蒙古,這類的神話還有人可以相信,不錯,很有智慧,EQ跟IQ都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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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文由 酒色夫 於 2010-04-23 21:39 發表

跟629兄打打嘴炮也算是種娛樂的事耶!
---跟酒大聊一聊也不錯啦,相信大家都是很有理性的溝通
以下粉紅色是酒大的發問,綠色是本人的答覆,"黑色"是本人比較早的發文
要能夠走得出去的話,中華民國(台灣)的總統必需要有以下的要件:
1.雙重國籍算什麼,要有多國護照才厲害!
應該說是多本護照才對!
因為總統是被禮遇的對像,即便是拿護照相信也是外交護照才對,所以多幾本也是對的.

-----其實他的護照的問題已被人質疑過很多次了,回答也是不清不楚,最近他的防火牆李慶安已經因為雙重國籍的問題被迫辭掉立委一職並面臨司法的追訴了,她在面對記者詢問時也一度扯上了"那個人"

2.動不動就要眼眶泛紅,懷念先人德澤,卻對先人訓示的反共立場置若罔聞
阿不然要怎樣??緬懷先人時難到要哈哈大笑嗎??
-----身為三軍統帥,2300萬人的總統,應該要堅強一點,表現得更像男人一點,我不相信酒大會像他那麼情緒波動

3.外交休克,國防休兵,可以換來敵國的慈悲,獲取短暫的和平
和平的時間是長是短偶不知道,但外交跟國防都是大議題,願聞您的高見...

-----我相信弱國無外交,尤其是台灣的處境,真的是離上帝太遠而離中國太近了,只是台灣沒必要因外國的無情打壓而自我限縮,自甘矮化,換取對方表面上的善意;國防部份,我知道裁軍是自DPP時代就在做的事,但是軍事人員減少了,武器設備有大幅度的改善嗎?
台灣的軍事採購在KMT主導之下被阻擋了好幾十次,您應該很清楚的,相對於中國瞄準台灣的M族飛彈不斷的增加之下,和平要是在這兩方面示弱的情況之下短暫的獲得,,妥適嗎?

4.民意支持度屢創新低,還能自慰式的說自我感覺良好
這點不予置評....

-----只要是人,就應該不斷的自省,聽一聽別人的意見,而不是封閉的自感良好,這樣才有進步的原動力,更何況他是一國之君呢?

5.選舉之前承諾的633根本做不到,ECFA只有好處完全無缺點的說詞,大概也只有我家門口前的花瓶才會相信了
對於現在的經濟您不覺得真的有在好轉嗎??

-----目前是沒感覺到,我也很衷心的希望景氣能真的變好,畢竟大家都有妻兒要養育,誰不希望真的好轉呢?但可不要只是大資本家變好,圖利大財團而庶民經濟因為油電瓦斯民生用品不斷的上漲而變得更苦啊!

中華民國的疆域還包含外蒙古,這類的神話還有人可以相信,不錯,很有智慧,EQ跟IQ都很高
這世上本來就沒神話可言
我相信小馬的智商不差,EQ也在進步中
最起碼他還會感念那些曾為國家付出歲月的老兵,這點總比那位扁兄罵老兵來的好吧

-----兩人性格全然不同,這點換我無從評論,罵人是不好,但是中華民國台灣政府用來騙人民的神話是應該改一改了,真的是太阿Q了!我是很慶幸台灣不像在中國那般,這種議題還可以談論就像我跟酒大您看到對方的發文覺得不錯,還是不吝於給予對方威望,這點酒大就比起曾經在版上對我出言不遜的人,品格高上100倍
原本人就是各有立場各有想法,我也沒期待可以影響別人的想法,大家都是好朋友,當成茶餘飯後的話題吧!


[ 本文章最後由 Walker629 於 2010-04-24 17: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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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容我貼一段文章,關於"中華民國"是不是還存在的問題
是前總統蔣中正關於國家存亡與否的觀點
它還在不在,已然不是重點,重點是在於住在台灣的2300萬人要怎樣再走下去的問題

【有關蔣介石自己承認「中華民國已經亡國」的談話】如下:
1.)公元 1950 民國39年3月13日
在革命實踐研究院講,
演講題目:「復職的目的與使命——說明革命失敗的原因與今後成功的要旨」
我自去年一月下野以後,到年底止,為時不滿一年,大陸各省已經全部淪陷。
今天我們實已到了亡國的境地了!....
我今天特別提醒大家,我們的中華民國到去年年終,就隨大陸淪陷,
而幾乎已等於滅亡了!我們今天都已成了亡國之民...

2.)公元 1950 民國39年5月21日
在圓山軍官訓練團講,
演講題目:「革命實踐研究院軍官訓練團成立之意義」
現在事實擺在眼前:日本經過八年戰爭,已經徹底失敗了,
我們雖然獲得一時的勝利,但是因為蘇俄指使共匪作亂,
到如今也是徹底失敗了。這兩個國家(中、日)現狀,實在都等於亡國。

3.)公元 1950 民國39年6月27日
在主持軍官訓練團第一期畢業典禮講,
演講題目:「軍官訓練團畢業學員的任務」
我們過去那樣深厚的基礎,和偉大的力量,
不到一年,就在無形中完全瓦解,徹底崩潰,
到了今日,竟面臨亡國的慘境!這是何等可恥可痛的事情!

4.)公元 1951 民國40年4月30日
在革命實踐研究院講,
演講題目:「幹部教育訓練的要旨及幹部自反自修的要領」
我們每人幾乎都有父母兄弟,都有同志親友,陷在大陸鐵幕內......
大家遇到這樣滅族的刺激和亡國的教訓......

5.)公元 1951 民國40年7月23日
在革命實踐研究院講,
演講題目「對於幹部教育之回顧及今後剿匪戰術之檢討」
我們...遭受慘重犧牲與亡國的教訓和經驗...

6.)公元 1951 民國40年12月5日
手訂:「中華民國陸海空軍軍人讀訓淺釋」
朱毛漢奸共匪,必須將他出賣國家、殘害人民的思想言論,澈底根除,
更不容許它在軍中殘留一點禍根毒素,
免得重蹈亡國滅種的危險。

7.)公元 1952 民國41年2月2日
對參觀軍事動員演習人員講,
演講題目:「科學辦事方法的示範」
我們中國現在已經到家亡國破的時候了...

8.)公元 1954 民國43年1月18日
在對革命實踐院黨政軍幹部聯合作戰研究班第一期研究員講,
演講題目:「講對黨政軍聯合作戰研究之提示及聯合作戰演習講評」
要在今日提醒大家,務須徹底根絕過去不恤亡國毀黨的惡劣根性。

9.)公元 1957 民國46年10月10日
在主持國民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開幕典禮及總理紀念週講,
演講題目:「革命形勢和大會使命」
朱毛奸匪使用其恐怖和屠殺的手段,力圖改變我大陸上全體同胞的生活方式,
使其成為無知無覺的亡國奴隸...

ECFA能不能簽,最後決定權在所有的2300萬人民手裡,就舉辦公投吧,如果大部份的人支持跟中國簽定ECFA的話,我就支持簽;反之,若大多數人不支持的話,就停止這項議題的推動!今天下午二點,有雙英ECFA辯論會,大家先看看吧

【公元 1912年所創立的「中華民國」已經滅亡了】
中華民國建國於公元 1912年其領土疆域並不及於台灣、澎湖群島,
當時「台、澎地區」有效統治政權為「日本天皇帝國」;

公元 1894年甲午戰爭後,所簽訂的「馬關條約」,
割讓台灣和澎湖列島,大清帝國將台灣割讓給日本;
公元 1895年4月17日,清朝北洋大臣直隸總督李鴻章與伊博文等,
在日本馬關(下關)春帆樓簽訂「馬關條約」十一款,
其中第二款規定:
「中國割讓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澎湖群島與遼東半島與日本」,
第五款規定:
「本條約批准互換後,兩國應各派員至台灣,限於兩個月內交割完畢」;
事實上,在公元 1895年馬關條約簽訂之前,中國政府從未有效的統治過台灣,
而且中國對台灣的主權在馬關條約時,已完全放棄。

日本於公元 1945年 8月15日正式宣布無條件投降,
而當時「台、澎地區」由太平洋地區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命令由中國地區盟軍接管。

公元 1949年1月21日蔣介石宣佈引退,由副總統「李宗仁」代行總統職權。
公元 1949年7月27日李宗仁逃難到台灣,中國國民黨總裁辦公室在台北成立,
而當時「中國共產黨」於公元 1949年10月1日宣布更改國號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從此「中華民國」已經滅亡了。
而當時中華民國總統「李宗仁」又於公元 1949年11月20日,
以就醫為名到香港後12月7日逃難到美國紐約;
逃難來台的中華民國國代立、監委籲請蔣介石復職,
蔣介石於 12月7日宣布中華民國政府遷設台北。

公元 1950年3月1日蔣介石發表復行視事文告。

直至 1951年9月8日?日本與四十八個國家同時簽署「舊金山合約」,
其第二條稱:『日本茲放棄對台灣及澎湖群島之一切權利、名義及要求。』
亦未依開羅宣言將台灣主權交付給中華民國。

又於 1952年4月28日?日本與在台北的「中華民國國民黨政府」
簽署「日華合約」又稱「中日合約」,
主要內容大致與舊金山合約相同,其第二條明確承認舊金山合約,
重申日本放棄對台、澎及南沙、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名稱與要求,
但同樣未言名台灣主權之歸屬;因而從此台、澎地區在國際間為領土未定論,
其領土所屬唯有台、澎地區人民可以自決。

公元 1949年中華民國因「國共內戰(國民黨、共產黨)」「中華民國滅亡」之故,
「中國國民黨」戰敗逃難到「台、澎地區」,
中國國民黨而由公元 1935太平洋地區盟軍託管地區(台、澎)
於公元 1949年12月7日宣布中華民國政府遷設台北;
自行以軍事強權宣布佔領,亦未有合法程序經由台灣地區所有人民表決同意,
是為強行霸佔的行為,爾後從此台、澎地區進入兩蔣白色恐怖的時代。

公元 1971年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文中,
直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唯一合法代表,
否決了蔣介石政權代表「中國」甚至「中華民國」的正當性;
正式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常任安理國的地位,
從此「中華民國」已經正式在國際間消失了,
當時蔣介石政權還高喊者「漢賊不兩立」的口號。

公元 1948民國37年 5月10日「中華民國政府」
在中國南京公布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此時「中華民國憲法」從此冰封送入雪櫃了;
時至公元 1991民國80年 4月22日「中華民國幽靈政府」
國民大會議決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又於公元 1991民國80年 5月 1日「中華民國幽靈政府」
總統公布中止戒嚴,
此時「中華民國幽靈般的憲法」又出現了。

公元 1988年李登輝大力推動台灣民主運動與改革,
累積將近四個世紀所有推動台灣民主運動先賢先烈的能量,
帶領台灣地區脫離殖民統治邁入另一個台灣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時代。

而台灣、澎湖群島由公元 1949年「中國國民黨」
以軍事政權強行霸佔高壓統治該「接管地區」51年,
直至公元 1996年由「台、澎地區人民」民主選舉出第一任總統李登輝,
從此台灣、澎湖地區正式脫離殖民統治開啟民主的一朵鮮花。

由此可見公元 1912年所創立的「中華民國」領土治權不及於「台、澎地區」,
而公元 1949年軍事政權強行霸佔高壓統治「台、澎地區的中華民國」
治權亦不及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統治的大陸;
而公元 1912年所創立的「中華民國」於公元 1971年已經在國際間消失滅亡了;

所以公元 1912年所創立的「中華民國」人民、領土、主權
與公元 1949年軍事接管強行霸佔的「中華民國」人民、領土、主權不同,
而公元 1912年所創立的「中華民國」與公元 1949年的「中華民國」
于公元 1971年已經在國際間消失滅亡了;
更不與公元 1996年由「台、澎地區人民」以民主程序選舉出第一任總統李登輝,
而國號仍借用「中華民國」更互不隸屬。

根據國際公法
公元 1894年甲午戰爭後,公元 1895乙未年4月17日,清朝北洋大臣直隸總督李鴻章與伊博文等,
在日本馬關(下關)春帆樓簽訂「馬關條約」十一款,
其中第二款規定:「中國割讓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澎湖群島與遼東半島與日本」,
中國政府對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澎湖群島的主權在馬關條約時,已完全放棄。

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於公元 1945年 8月15日正式宣布無條件投降,
而當時「台、澎地區」由太平洋地區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命令由中國地區盟軍接管。

直至 1951年9月8日?日本與四十八個國家同時簽署「舊金山合約」,
其第二條稱:『日本茲放棄對台灣及澎湖群島之一切權利、名義及要求。』
亦未依開羅宣言將台灣主權交付給中華民國。

又於 1952年4月28日?日本與在台北的「中華民國國民黨政府」簽署「日華合約」又稱「中日合約」,
主要內容大致與舊金山合約相同,其第二條明確承認舊金山合約,
重申日本放棄對台、澎及南沙、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名稱與要求,
但同樣未言名台灣主權之歸屬;因而從此台、澎地區在國際間為領土未定論,
其領土所屬唯有台、澎地區人民可以自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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