暱稱:忠誠_參四文書
第 1 則發表於 2010-07-16 21:32 - 發短訊 - 加好友
發光體 威望 +1 我很贊同 2010-07-17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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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則發表於 2010-07-17 09:56 - 發短訊 - 加好友
原文由 JACKSU93 於 2010-07-17 00:29 發表 中文的力與美應該是不分繁簡的, 差別在繁體結構較完整飽和, 簡體真的是比較單薄, 所以需要以毛筆表現粗細的結構與連貫性, 架構出整篇幅的視覺效果, 而非以單看一個文字.......以現在的原子比來書寫, 是呈現不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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