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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們現在書寫的文字,應該稱之為"正體字",不該稱"繁體字",畢竟
文字不應有繁簡的區別,不知各位軍友學長認為呢?以上是小弟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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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光體 威望 +1 我很贊同 2010-07-17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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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JACKSU93 於 2010-07-17 00:29 發表



中文的力與美應該是不分繁簡的, 差別在繁體結構較完整飽和, 簡體真的是比較單薄, 所以需要以毛筆表現粗細的結構與連貫性, 架構出整篇幅的視覺效果, 而非以單看一個文字.......以現在的原子比來書寫, 是呈現不出 ...
贊成!我也以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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