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龍哥 於 2011-08-15 21:04 發表
51學長 你自己會不會想太多阿
當你的父親24歲被捉夫從軍
823炮戰受過傷
不喜歡軍隊環境硬要退伍
40歲才娶了老婆
家無恆產只能做粗工讓四個子女都讀完大學
老了要在待了五十多年的土地上聽外省豬滾回去 ...
題外插撥補充...
江國慶算現役軍人...看顧營站..可能沒戰功..還有歷年來守護外島或服役期意外往生的弟兄..
他們也是人生父母養大的..
怎麼政府就以超過追溯期來辦理...但這個算賠多的...多少只賠8萬~60萬不等..
就你家家人命值錢...?那些死者也是志願服2年役期?
這不是要爭辨..是政府教育我們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