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文由 呂ㄚ家 於 2010-10-21 19:50 發表
長官您跟一般廢死議題的人一樣 都引用舊數據
1967到2000年 1967真的有點遙遠..
在33年間 以美國的人口規模 只有這樣的死刑人數 背景質數跟目標質數一對照
你就知道因該有更多人獲釋或是逃過死劫,然後..再一次迴 ...
符合假釋條件的人出來還會犯罪的太多吧...當時推動要給犯人一個自新的機會的團體跟馬部長由服刑二分一降低為三分之一...不知怎麼想??
這造成黑道小兄弟早期就算殺人..先拼個徒刑.在想辦法假釋出獄...兄弟拼個武場進去深造後..出來後講話自然有份量.別人敬重(畏懼)三分. 學者那知台灣真實的黑色 灰色 黃色生態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