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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0-06-24 09:45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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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
警車在你後方閃警示燈: 代表請你路邊停車受檢
不停...就會鳴笛 (警車/救護車/消防車鳴笛, 所有車輛都須看馬路邊停)
再不停...會廣播請你停車...
無效...就把你車 轟爛!
有種~不停!
不要談什麼台灣政府沒有人權法治, 真的做得不錯啦, 十八歲就可以買菸買酒跟警察嗆聲, 在美國要滿二十一歲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買菸買酒上賭場, 看脫衣舞秀, 都等你滿二十一歲後再說...!
[ 本文章最後由 師經理士 於 2010-06-24 09:4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