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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送警局??

今天看到這個報導後.心理浮出很多想法:
1.警察會累死.
2.學校會爽死.有個垃圾筒可以丟
3.達成霸凌的標準在哪?
老師打手心算不算?
掀女同學裙子算不算?
阿魯巴算不算?
4.往後有前科紀錄的人應該會爆增
5.教育部長你是沒睡飽阿??

168師503旅五營二連火力班機槍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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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文由 grizzle_13579 於 2011-04-01 15:43 發表




霸凌的標準自然有法官來決定.
不勞你我來操心.
學校只是單純學習的地方.
學生犯罪.本來就應接受司法審判.
霸凌事件.
本來就不應交給學校來處理.
那些小鬼頭早不怕記過處份了.你交給學校來處理又有何用 ...
很抱歉~學長
你的論點我無法茍同
我們是有法律可以制衡
但是法律是僵化的一種制度
犯了錯就全部交給法律處理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態度
舉個例吧:
一個單親且長期失業的母親偷了東西被抓到
警察在業者的同意下放了他一馬.你說這是對還是錯??
在法律面前他是觸犯條例的人.執法者大可以抓他去關~~省事又有績效
但是.有必要這樣嗎?
今天我們要把霸凌者交付法律執行之前
有沒有想過.家長跟學校真的已經沒有辦法可想了嗎?
小弟認為最大的問題在於該主動關心的人大多都怕事
學校擔心收不到學生.老師擔心咱了飯碗.再加上恐龍家長~所有的錯都是別人的錯
這個洞才會越來越大
或許我是理想化了一點
但是今天這類事件的關係人都是一些涉世未深的兒童跟青少年
在處理的態度上我們應該要更謹慎小心
因為往後他們還有很長的人生要過




巴特~~~~~~~~~~~~~我贊成適度的體罰(吵架的跑三千.打人的跑五千加200個伏地挺身~依此類推)

[ 本文章最後由 鐵男 於 2011-04-03 01:59 編輯 ]

168師503旅五營二連火力班機槍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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