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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uk3196du 於 2012-12-26 16:47 發表
歐盟最奇怪 我們槍斃人關他屁事
請他們先承認 台灣是個國家 再來講話
人家不當我們是個國家 他們講的話就是放屁
最奇怪的是還有人在乎國際的感覺與想法
人家都不當你是個正常獨立的國家 何必管他說三道四
要譴責 ...
我有個想法 死刑叫永久隔離之刑 以往有另外一種叫做終身放逐 也是永久隔離之型 歐盟再囉嗦 乾脆叫外交部跟他們協商 我國只出單程機票 看歐盟哪個國家願意 把這些三審定讞的死刑犯就丟去那個國家 永遠不准回來 只要一回來就槍斃 讓歐盟那些國家的人去養 不要浪費我國的社會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