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 我是民國81-83年義務役(金門) , 沒有不良嗜好 , 偶爾抽點菸 , 陪人家喝點小酒 , 不嫖不賭 , 沒有女友 !
收入部分 : 前6個月
二兵是4,600 + 後面16個月
下士是16,500 + 領過獎金 20,000 = 約31萬多元
支出部分 : 當伙委賠點錢(約2萬) + 高裝檢賠點錢(約2萬) + 6次返台假花點錢(約15萬) + 打過1只金戒指(約1萬/被偷幹走) + 退伍返台帶了(6瓶)陳高(約1萬多) = 約21萬元
結餘 = 退伍回到家 , 口袋摸摸剛好剩1萬多元繳學費
當兵1年10個月整整花了30萬元 , 那6瓶陳高也活不過(退伍後)一個月 , 這算是很散財敗家的嗎 ? 至少賺個平安退伍 , 沒向人借錢 , 沒花家裡一毛就是了 !
P.S.
下士步兵士學長 和
馬克黃學長 , 你們梯數只比我早一些 , 薪資比我少 , 反而退伍能存十萬元以上 , 真是了不起 !
![](images/smilies/VscSmilies/testD.gif)
薪資高沒用 , 省一塊錢才是賺一塊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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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柴老爹 於 2019-05-25 23:36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