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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則發表於 2011-12-30 21:16 - 發短訊 - 加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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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國軍推動募兵制,立法院通過《兵役法》修正案,在常備兵役「現役」與「後備役」 外,
增訂「軍事訓練」為役種之一;未來徵兵制停止後,役男仍須接受四個月軍事訓練,
老實說軍事訓練、在軍訓課能學到啥米呀!!
覺得既然服役的時間不多~~
就好好的利用不可以浪費~~
就把入伍(新兵)/ 銜接 等過渡期教育省略~~
只當幾個月一定無法完成專業訓、專長訓~~
就直接分發各軍種"特戰"去好好的訓幾個月~~
射擊、突擊、偵搜、狙擊、山、海訓等~~~
實際近距離戰鬥技能的訓練!!
免得變成常備兵,幫不了別人、還不知如何自保!!